指尖轻按 监督节点一目了然
江苏新沂: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纠正不规范行为246件
“登录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案件监督节点一目了然。”日前,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干警曹勇登录该院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在对该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嫌疑人刘兵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进行监督时,发现该案存在证据不符合要求、立案后使用询问笔录有误、拘留证接收时间未填齐等六方面问题。
2015年初,该院总结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督模式,研发建立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通过与该市公安机关进行专线专网互联,进一步加强该院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的实际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监督平台发现该市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246件,发现文书书写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841个,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46份。
“以往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效果有限,现在通过监督平台直接进行提醒,效果就明显多了。”该院侦监科科长韩军说。该平台利用信息化模块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按办案流程分解为受案、立案、回避等35大类337个监督节点逐项审查,还专门对重要环节及高风险岗位设置了不同监督级别和更为严格的监督程序。案件录入后,平台能够自主进行跟踪监督,并对类案和普遍违法事项开展分析形成监督数据,数据将自动上传至系统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生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从而实现对类案的有效监督。
检察机关将根据报告结果在平台生成《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直接经由平台发送给案件侦查机关,并限定整改期限。在侦查机关完成整改后,反馈文书会通过平台传递至检察机关,并由检察机关对照监督节点再次进行审查核实,最终确认整改是否通过。“《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使监督有据可查,监督质效得到显著提升。”该院检察长徐炜说。
为保证监督不流于形式,该院与市公安局共同出台《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实施办法》,对侦查活动监督的流程和平台软件的使用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决定将监督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纳入侦查机关内部执法考核。(唐颖 陈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