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警队管理,优化警队素质,提升全省法院系统警务保障能力和安全保卫能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8日至31日组织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支、大队长培训,并召开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
湖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警务保障工作,院长李静在会上强调,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进一步加强开庭、押解等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法院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安全防范机制,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整个培训实行封闭警务化管理,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室内与室外相结合,体能与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紧凑,形式多样,受到了学员们的普遍好评。(程勇 陈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