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当日10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仪式上,马明就强化依宪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维护宪法权威和宪法尊严,坚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作风等内容做出深刻阐述。他指出,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爱护宪法。要带头使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职权、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厅直各部门要以这次宪法宣誓仪式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公安业务常用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陶炜 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