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视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公安部2015年第一批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2015年7月公安部开展2015年第一批巡视反馈工作以来,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重要指示精神,5个被巡视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巡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线索均得到了妥善整改处理,第一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3月底至5月初,公安部派出5个巡视组分别对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情报中心、中国友谊促进会和秦城监狱等5个单位进行了巡视。7月底,公安部巡视工作办公室会同巡视组认真开展巡视反馈、移交和整改事项督办等工作。截至10月中旬,5个被巡视单位对需整改的问题已100%办理,其中办结的占83%。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正持续推进对相关问题线索的调查以及体制机制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据了解,5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通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设立专班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被巡视单位坚持立行立改、决不拖延,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建议逐项分析,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即知即改,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目前各被巡视单位已制定、修订制度规范40项。
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人事训练局、宣传局、监所管理局、装备财务局等6个职能部门对第一批巡视移交的办理内容切实履责、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公安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对有关整改、办理事项开展跟踪督办,全面掌握进度,及时反映整改情况,引导提醒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快整改进度,并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协商,严格标准尺度,逐一审核整改报告,保证了整改工作的整体效果。
公安部巡视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被巡视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责任,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林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