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能一阵风“花架子”
黑龙江大庆:“六类通报”落实规范司法
怎样才能落实规范司法、确保整改工作不成为一阵风和“花架子”?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从司法办案、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管理、案件管理、检务督察6个方面入手,形成“六类通报”机制,最大化保证规范司法的常态效果。
“我们将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案管等业务工作流程分解为具体环节,对每一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办案情况通报。”该院副检察长栾福成介绍,除通报办案数量、质量外,还将侦监部门办理的不捕、立案监督、追漏案件,公诉部门办理的抗诉、无罪判决、简易程序适用案件,反贪和反渎部门查办的大要案、追逃工作等作为重点通报内容,每季度通报一次办案情况,及时指导办案。
2015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已通报两次案件信息录入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和办案时限超期等问题,通报不规范部门45个;检务督察部门已督察自侦案件103件、刑检案件231件,并将通报的问题落实到人。
“在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中,我们将自侦、批捕、公诉等各类案件数据,做成表格、图表等形式查找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规划。”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志伟说。在该院2014年侦查监督工作案件数据分析中,不批捕案件数和人数与2014年同期相比上升。据此,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不捕案件跟踪监督制度,有效防止不捕率过高问题。
“我们要保证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让规范司法成为大庆检察的常态。”该院检察长姜廉强调。(韩兵 刘星辰 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