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近日,山东滕州检察院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为契机,在原有“线下”案后评查机制的基础上,借助网上平台,增加了对案件质量在网上同时开展的“线上”评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记者看到,该院“线下”评查是按照院检委会早先通过的《案件质量评价办法》,根据实体、程序、文书、装订质量四方面标准将案件质量划分为三级九等,确立了12项评案标准,使得案件法律质量认证、社会评价有据可查。“线上”评查是围绕统一业务系统应用,以补充书面评查的全新方式,从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业务流转等方面,对侦监、公诉、自侦等业务部门已办结归档的案件随机抽取进行办案程序评查,将节点评析、个案异情及时梳理,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对程序瑕疵、填录不规范进行督促纠正,最大限度发挥流程监控的岗位优势,使评查更直观、更便捷,反馈更迅速。
此次评查,由案管部门牵头,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骨干、统计员、案件录入员等组成案件评查组, 评查人员对照案件卷宗与业务系统节点文书进行系统规范性全面进行。
“我们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通报相关部门,为干警业务学习提供参考指引,同时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也绝不掖着藏着。”该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黄静向记者说。此次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870件,发现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案卡填录、用印等方面问题6类21处。有的案件提讯证文书并未网上生成,有的案件文书未能实现网上用印打印,案件评查组从中选取38个代表性案件制作了案件评查台账,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在案件管理部门办公栏目予以通报。
“评查后,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马上补正;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加以解决,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高。”该院副检察长鲁大同介绍说。(郭树合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