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体现了刑罚理念由报复向矫治的重大变革,对于预防再犯、实现刑罚最终目的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体现。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刑事立法,此举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宣告了社区矫正制度已经被刑事基本法所明确,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运行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