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核省级政府消防工作作用凸显
实施两年来推动各地解决一大批消防安全重大难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4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公安部牵头,会同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文化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委每年组织对各省级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推动各地解决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重大难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每次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都出席考核工作部委协调会,并就做好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公安部会同有关部委,结合年度重点消防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各有关部委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部、局级领导带队,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考核。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各省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并针对考核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地也都积极配合,精心准备,确保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顺利进行。
实施两年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凸显,有力推动了全国消防工作发展。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消防工作合力。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文物局还制定出台了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每年考核方案印发后,各省级政府都以不同形式研究部署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地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与城乡建设同规划、同实施。
两年来,中央和地方共投入消防经费1012亿元,其中地方670亿元,年均增长11%,全国共新建消防站931个、市政消火栓21万个,新增消防车4030辆,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万人、消防文员4400人。
整改消除了一大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针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集中整治措施,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两年来共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万余处。2015年,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安委会分别对8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100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书面警示和挂牌督办,推动各地整改消除了一大批“老大难”隐患。
有效维护了全国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全国先后部署开展了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稳控了火灾形势。2015年,全国火灾起数、亡人、伤人、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4.5%、4%、26.5%和16%。(记者 李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