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夏鹭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4-11 15:5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2016年4月7日,安徽省皖西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夏鹭平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夏鹭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夏鹭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春节至2011年春节,夏鹭平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有关人员请托,为其所承建的皖西学院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工程决算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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