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制定公安交通管理十项便民措施

2016-04-06 08:22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警方制定出台了涉及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的10项便民措施。

  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办理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的需求,加快公安改革步伐,新疆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10项便民措施。这些便民措施包括,调整老龄驾驶人体检年龄、取消部分准驾车型异地申领驾驶证的限制、实现驾驶证异地补换领和审验、放开部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限制、优化驾驶人考试流程、开通异地考试通道、驾驶证考试考务公开、互联网考生考试自主预约等措施。

  这些措施实施后,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如驾驶人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由60周岁以上调整为70周岁以上;允许申请人在暂住地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等。(兰泽东)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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