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工作

2016-02-05 08: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新疆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两个月执结涉民生案件1543件

执行到位标的额5483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情况,同时公布了7件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起,新疆高院对清理涉民生案件进行了精心部署,确定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3月30日,开展以突出民生优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着力解决追索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关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新疆高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深入开展,党组书记闫汾新、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审定签发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指导执行活动强力推进。

  按照新疆高院的细致部署,全区法院遵循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的工作机制,认真策划,锐意执行。截至1月30日,全区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54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483万元。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64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054万元。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全区法院共对140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7名被执行人追究拒执罪,将65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175名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受到各种失信惩戒。

  当前,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正在继续进行。全区法院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助力涉民生案件的有效执行,为各级法院提高财产查控效率提供信息化保障,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王书林 甘露)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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