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警方组织开展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

2016-01-11 08:39  来源:人民公安报

厦门警方组织开展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

集中收戒吸毒人员732人次,带破刑事案件36起

  为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排查收戒力度,进一步遏制岁末年初治安警情高发势头,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自2015年11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行动开始一个多月来,厦门警方共收戒吸毒人员732人次,带破刑事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全市治安警情明显下降。

  专项行动中,公安禁毒部门牵头治安、刑侦、交管、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在全市范围内清查吸毒人员。针对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各派出所以辖区为中心,逐一走访见面核查和检测;派出所与治安部门紧密配合,不定期走访酒店式公寓、出租房等容易藏匿吸毒违法行为的场所;禁毒部门加强与交警支队沟通,合力开展毒驾盘查的同时,及时清理吸毒成瘾尚未解除戒毒人员持有的驾驶证;针对日益增大的收戒压力,公安监管部门加大收押力度,单独开设监区,专门收押患有严重疾病、自残或吞食异物的吸毒人员;刑侦部门则通过打击贩毒、盗抢犯罪循线追查,捣窝点、缴毒品,抓捕吸贩毒人员。厦门警方还发动居委会、治安巡防队员等社会力量协助民警走访排查,呼吁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吸贩毒人员,对举报有功的给予一定奖励。

  为增加吸毒人员的违法犯罪成本,厦门警方在行动期间对毒检呈阳性的吸毒人员依法从重处罚,采取“应戒尽戒”的措施,最大限度收戒吸毒人员。警方还对行动期间查获的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逢嫌必查”,特别是对“两抢一盗”嫌疑人,全部进行吸毒史核查。对吸毒成瘾严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吸毒人员,一律处以强制隔离戒毒。对患有严重疾病或为逃避打击自伤自残、吞食异物的吸毒人员,一律依法“应收尽收”;对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一律不得提前解除强戒措施。(杜昌营 张玲玲)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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