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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用“法”破解社会难题“想不到法律的约束如此之强,不管是法官审案、民警办案,越来越强调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 “想不到群众从过去‘吃哑巴亏’到现在‘按法律程序办’,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 “更想不到的是老百姓打官司,从以前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到现在‘经济、专利纠纷’,这是老百姓对‘法’的需求的‘增加’。” 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白次仁感慨三个“想不到”的背后,是多年来西藏社会治理“法治化”取得的显著成效。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汪留国说,在西藏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反分裂的第一线,要实现社会公正、民心稳定、长治久安,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社会管理工作,以法律手段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充分发挥法治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 (标)让普法成为身边事 要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普法要先行。 西藏“六五”普法规划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作了明确表述: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流动人口和寺庙僧侣的法制宣传教育”。 把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其意义又何在? 过去很多人以为,普法是对普通群众,领导干部并不需要。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孙中平认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用法,就可能出现依法执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与群众需求的不适应。 尤其是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问题。“我们普法的重点必须是领导干部,只有领导干部真正依法办事了,真正懂得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了,老百姓自然会信服和尊重法律。”孙中平表示,下一步将创新普法方式,重点推进西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历史经验表明,要依法治藏必须研究和处理好法律与藏传佛教的关系,与寺庙和僧尼的关系。”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强调。为此,西藏,寺庙僧侣也是普法重点。 当前,西藏把社会治理引入寺庙僧尼教育管理服务领域,把寺庙作为基本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选派了7400多名优秀干部进驻全区1787座寺庙,在1316座寺庙建立了寺庙管理委员会。 中央党校调研组今年8月来藏调研后认为,将社会治理理念引入寺庙,破解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宗教工作的瓶颈。 为了实现普法的针对性,西藏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和部门负责的新要求。 “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人员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知道他们欠缺哪些法规知识,知道他们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知识,所以在普法时就更能契合群众的心理,更注重实效性。这就避免了以前普法时概括、泛泛的宣传,让我区的普法工作更趋规范化。”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农牧民对维权方式缺乏了解的实际,宣讲人员制作了各类维权热线卡,为他们依法维权提供了宽泛的渠道。 部门负责制明确了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了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举全之力参与普法工作,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标)依法维权心气顺 “公正大于天、民生大于地”。让“司法为民”“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正当利益”,需要从源头上理顺“民气”,让老百姓信“法”、服“法”。 “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从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解决的矛盾入手,及时化解各种苗头隐患。 2006年,随着拉萨市“东延西扩,跨河发展”战略的实施,位于拉萨城郊的纳金乡7000多亩地被征收、储备。多年过去了,纳金乡没有出现过一起群众性上访、缠访和闹事事件。纳金乡老百姓安居更乐业,在现代化的小区里惬意生活着,在店铺生意里心满意足地忙碌着。 这一切,都归功于“法治”。失地不久,新建的纳金大桥为纳金乡群众架起了致富的桥梁。但因为运输,也与桥那一头的蔡公堂乡村民起了摩擦。 “孩子受了委屈会找父母哭诉,如果父母不管那该怎么办?”当时的乡长索朗多吉听出来了,老百姓是怪自己这个“父母官”不能为他们做主,不能替他们撑腰。 “你们的诉求合理、合法,本可以得到妥善解决。但如果处理的方法不得当,最后法律不仅不会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你们还会为此付出代价。”索朗多吉一席话后来一直被纳金乡老百姓谨记。 气顺了,意满了,群众对法就更加信服了。让老百姓信服了的法也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从那以后,纳金乡的老百姓要反映问题,就会主动推荐代表去村委会反映。他们知道,吵闹于事无补。 对于村民们的诉求,村委会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合理解决,不能解决的就形成文件送到乡里、城关区、拉萨市,一级一级往上呈。 今天,在纳金乡每个村每个组,都有个18条的“村民公约”,对村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才合法都有了明确的约定。 “村民公约”成了每个村民的行为准则,成了他们处事、遇事时的“法宝”。 (标)打造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要实现法治,还得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拉萨市大昭寺便民警务站站长巴桑说,只有时时事事以群众的利益为先,以老百姓的需求和困难为己任,才能把法治的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 从2011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先后在全区七地市所在地和所有县城建成了698个便民警务站,每个警务站平均覆盖半径在500米以内,各站点之间联网联勤联动,全天候24小时执勤巡逻。警务站把服务管理分成一个个网格,形成了一个个“环环相扣”的“3分钟警务圈”,既方便群众,又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织成一张张维护稳定的天罗地网。 近年来,西藏司法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积案专项活动,及时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实行24小时值班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案件抓住不放、追着督查、限时回复,从源头抓提高办案质量,防治小案拖大、易案拖难、个访拖成群访、小成本问题拖成大成本问题。 此外,司法部门还对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在最短的时间里处理老百姓最关心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