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济源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济源”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济源市委书记宗长青、副书记贾宏宇分别批示,对该院在服务“五个济源”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
该院护航发展的意见共四大项21条内容,主要包括: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其中,在提出“积极参与平安济源建设,把防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明确提出全力服务和保障“五个济源”建设:服务创新发展,保障活力济源建设;服务协调发展,确保实力济源建设;服务绿色发展,保障美丽济源建设;服务开放发展,保障好客济源建设;服务共享发展,保障幸福济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