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对口援藏工作
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发言摘登
突出受援重点严格监督管理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主动对接、突出重点、确保效益”的原则,积极与对口援藏省(市)司法厅(局)协调对接,认真开展受援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借用外力、整合内力、形成合力,有力推动了西藏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全面发展。
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始终坚持把更好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首要任务,立足工作实际,区分轻重缓急,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受援工作。
一是注重立足长远。经部里积极协调,将事关全区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总投资7.3亿元的建设项目纳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总盘子。
二是注重倾斜基层。坚持贴近基层需求,紧紧围绕改善基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协调安排资金项目,有力改善了全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和硬件水平。
三是注重智力援助。通过优秀干部和专业人才援藏、互派人员挂职学习、援藏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智力援藏,有力提升了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严格贯彻援藏工作纪律要求和有关规定,坚持严格管理、严格审批、严格使用、严格审计,认认真真把每一个审批步骤、每一个使用环节抓实抓细,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程序到位、监管到位,有效发挥了每一笔援藏资金、每一个援藏项目的应有作用。
五年来,司法部及对口援藏省(市)兄弟单位选派优秀干部23人(次),“1+1”律师和志愿律师126人(次)进藏工作,互派干部挂职锻炼139人(次),为全区培训干部1236人(次);得益于国家对西藏司法考试的特殊优惠政策,全区累计有1347人通过司法考试;每年全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经费大幅提高,还直接援助了大量资金和设备。这些实实在在的援藏成果,为西藏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构筑了新基础、增添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