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注重调解手段的运用,取得上诉案件少、改判发还案件少和信访案件少的成绩。
据介绍,偃师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抓住不同的审判环节,坚持立案之前、首次接触时、证据交换时、开庭审理时、送达裁判文书前尽量做好调解工作,使不同的案件在审判的不同过程中尽量得以调解结案,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平息纠纷。(王双喜 张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