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检察院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来源: 首都政法综治网  | 2015-08-20

  严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在业务工作方面全面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深入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推动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抓好党建队伍规范化,深入落实党员发展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一是完善和细化发展党员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要求,严格党员发展、转正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等环节入手,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为党支部书记购买《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和《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培训书籍,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自身工作水平,加强政工、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等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部门和干部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党建队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造就既要懂检察业务又懂党务的复合型党建工作队伍。

  二、抓好考评体系规范化,深入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评价体系

  一是出台党建目标评价体系。为了实现“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的党建工作模式,朝阳检察院制定出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目标评价体系》,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才建设等四方面对各责任主体的党建工作加以规范和细化。职能部门在每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对2015年上半年党建目标评价体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出指示,要求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建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不断提升我院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抓好机制建设规范化,深入落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需要,做好任期届满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和党小组等组织形式。二是规范机关党委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坚持和完善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制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工作制,要求每名委员参与固定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4次。三是落实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制度,机关党委委员要就全年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各党支部书记要在年底工作总结时对本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强化委员和支部书记的党建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各党支部每年撰写不少于1篇党建方面的高质量调研文章。

  四、抓好组织生活规范化,深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把组织生活的规范化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党支部书记(委员)与党员定期谈心、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开展组织的生活情况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全年与本支部党员谈心、座谈率不得低于党员总数的90%。三是加强党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形成一次书面党员思想分析报告,机关党委定期进行督导把关,不断加强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

©2015中国长安网
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