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检察院的要求,提升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司法规范化,四川省攀枝花市院扎实开展电子卷宗的部署应用工作,确保两级院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卷宗系统的应用工作,市院组成电子卷宗系统运行情况和统一业务系统核查组,针对近期全市检察机关使用电子卷宗系统出现的问题和人员配置权限开展核查。
一、加强组织,保障系统顺利运行。全市两级院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认真按照《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部署应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多次了解听取系统相关设施采购安装情况,尽力解决上线所需人员问题,及时采购电子卷宗设备和专用电脑,为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运行提供切实保障。
二、开展核查,注重协作配合。市院案管办以省院通知要求为指导,商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分工负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核查工作。市院案管办明确了核查重点和范围,拟制了核查明细和相应的表格,规范了对核查情况的记录项目和要素,强调了核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收集汇总了使用电子卷宗系统的直观感受和意见建议,察看了电子卷宗系统的运行效果,确保了现场核查的顺利开展。
三、收集需求,督促规范完善。对核查中发现前期使用中电子卷宗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系统不熟练等问题,两级院主要采取现场学习、及时纠正和完善相应机制等整改措施,要求案管办制作电子卷宗必须准确、高效、及时,通过严把案件接收关,督促各区县院系统管理员及时对系统问题和人员权限配置按规定修改完善,并与被核查人员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感受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讨论和记录。此外,市院案管办将存在的问题分别记录整理,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院系统管理员和省院的电子卷宗系统运维人员反映,通过办案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优化电子卷宗系统使其更加适应办案需要。针对系统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院案管办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管理和深度应用的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将于近期下发各区县院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