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分析了新时代政法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辽宁政法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工作始终,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的历史坐标下谋划辽宁政法工作新思路、推动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九个必须”的宝贵经验,深刻认识“一大变局三个维度”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四个坚持、三个加快、四大职责使命”“四项重点工作”的使命任务,深刻认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本质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忘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任何时候都不忘听谁指挥、永葆忠诚,任何时候都不忘依靠谁、为了谁,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听党话、跟党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把握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其贯穿政法工作始终,辩证分析掌握社会稳定风险形势,正确运用基本策略,立足“稳”这个大局,紧盯大事喜事和重要节点,科学制定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措施,牢牢掌握政法工作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振兴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政法工作放到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中谋划,全面贯彻省委“1+8”决策部署,聚焦补齐“四个短板”,全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在聚焦加快“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中有力推进重点政法工作落实,始终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因素变化,以强化法治功能为关键,着力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辽宁振兴发展与社会大局稳定协调照应、行稳致远。
二、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
一是要坚持以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论述,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严防暴力恐怖活动,持续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要严防邪教破坏活动,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二是要坚持以有效预防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重点,坚决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深入推进全省维稳工作三年计划,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攻坚年”活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各项措施。要着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持续开展“五级书记抓信访、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扎实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深化诉访分离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事要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要扎实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严防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要着力做好维稳安保工作,发挥好环京护城河作用,坚决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全省风平浪静。
三是要坚持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着力点,高起点推进法治辽宁建设。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工作标准,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执法办案不仅要维护稳定,更要促进经济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要切实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加强市场化营商环境立法,落实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辽宁建设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稳妥处理去产能防风险法律问题,创新适用破产重整制度,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要完善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对企业、企业家的案件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要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建设和用好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立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四是要坚持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适应全省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正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的需要,以市域社会治理为重点,把平安辽宁建设提升到新水平。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落实党政一把手“双组长”“五级书记抓”责任体系,紧扣“深挖根治”目标和“六个进一步延伸”要求,进一步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依法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深挖一批“保护伞”,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整治和建强一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加快智能化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深化“命案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物品、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要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平安辽宁夯实基层、打好基础。
五是要坚持以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取向,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真正把中央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落到实处。要深化全省政法机构改革,构建符合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特点的内设机构体系,完成跨军地改革任务,完善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要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回头看”,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办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司法人员多办案、办好案。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党领导下政法机关分工负责、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推进“分流、调解、速裁”民事司法改革,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推动民事案件办理提速增效。要健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机制,构建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抓紧落实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要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学思践悟成果转化为全省政法工作质量效率提升的实效。
二要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配套办法的贯彻实施。要坚定自觉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好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推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提升到新水平。要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办法》,按照《办法》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办法》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要持续推进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建立健全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把政法委员会制度执行好落实好,不断提高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要持续推进新时代政法铁军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加强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培养专业精神,提高专业本领,让政法干警在重大斗争一线受考验、长才干。要推动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管理,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推动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多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为基层减负、为干警减压,让其安身、安心、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