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的民营企业家为何叫检察官“娘家人”?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贵州检察机关走出特色道路
中国长安网 王淑静
“别人办个案子,恨不得结下了仇人;我却和检察官成了好朋友!”贵州农民陈玉鹏,站在绿树成荫的万亩核桃园里感慨地说。
他办的贵州省盘州市银沙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不懂得相关程序,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修了消防水池。2018年2月,其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被移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陈玉鹏具有自愿认罪悔罪、积极补植复绿、主观恶意较小、修建消防水池具有公益性等情节,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陈玉鹏种植的核桃园
陈玉鹏的经历,只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一个缩影。
针对一起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予以起诉的案件,当地检察机关主动听取各方意见,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贵州省湄潭市某茶叶公司于2017年共计拖欠田某某等11名民工工资近6万元,该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某采取藏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田某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经劳动部门责令赵某某支付,他仍不支付。2018年4月2日,公安机关以赵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湄潭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我们一方面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面又要最大限度地让企业更好地发展。”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湄潭县检察机关全面听取了11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意见,主动与赵某某及家属沟通交流,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协调公安、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说服教育工作。
最终,赵某某家属付清拖欠工资,赵某某向11名农民工道歉,取得了谅解。之后,湄潭县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贵州省湄潭县人大代表舒永辉,全程参与该案件协调工作。他感慨道:“检察机关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审查过程公开透明,能够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起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积极行使司法裁量权,对于涉案企业家可以不捕的就尽量不捕、可以不诉的就尽量不诉,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垮掉一个民营企业”的情况发生。
检察机关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活动
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切入点,进一步引领和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不捕、不诉司法裁量权,对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424人,其中民营企业家382人;不起诉395人,其中民营企业家346人。
桥梁:“两长”座谈暖人心普法答疑成常态
早在2015年7月,贵州省检察院与贵州省工商联达成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座谈会议纪要,并联合下发至各市(州)参照执行,很快做到了各市(州)、县(市)全覆盖。
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为畅通沟通渠道,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主动听取民营经济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应企业家诉求。
“两长”座谈会开展之初,检察机关也曾碰过壁。
“第一年,召集民营企业的董事长们参会,总有一些人以手头忙走不开为由,派手下的助手来参会。后来他们看到检察机关确实在为同行解决困难,第二年,各民营企业的董事长们不仅亲自参加座谈会,而且按时到场。”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勇说。
2018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组织召开“两长”座谈会156场,各级院检察长与3252名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着力打造“亲·清”新型检企关系。
毕节市检察机关以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和新型检律关系为突破口,召开“两长”座谈会提炼、梳理企业法律需求、维权难点等问题40余项;黔南州检察机关坚持把开好“两长”座谈会作为重要举措,积极服务产业大招商活动;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州委政法委联系州工商联、州政法各部门,把“两长”座谈会拓展为“多长”座谈会,为检察机关长期持续为企业提供立体化、精准化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创造更好的条件。
贵州省凯里市某置业公司董事长李某某,便受益于“两长”座谈会。
2017年12月4日,李某某被公司股东控告挪用、侵占单位资金。12月29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受案并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1月对李某某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李某某曾参加贵州省“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知道检察机关正大力开展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遂以书面材料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映了案件情况,恳请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接到材料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商请省公安厅派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核实情况。2018年7月13日,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在省、州两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对案件进行调卷审查。经查,检察机关认定,该置业公司股东之间财产权益纠纷不宜适用刑法调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解除对李某某的强制措施。
在该省工商联的牵头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和解,股东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这次事件对我们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地震’,差点儿就此倒闭!多亏检察机关及时关注、帮助渡过难关,我们都感到很温暖。”如今公司运营进入正常轨道,李某某对检察机关心怀感激。
“现在,一年召开两次的‘两长’座谈,已经成为各地民营企业家反映问题的主要渠道。”贵州省检察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
“法律咨询?找检察官!”这对贵州省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已经是常态。平时合作社遇到法律相关的问题,陈玉鹏总会第一时间电话请教检察官。
检察官们走进企业,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
贵州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企业法治需求大调研、“检企共建”和“一对一”法律服务等,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组建法律服务团、在工商联挂牌设立检察官联络处……这些举措,帮助一批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赢得企业家点赞。
转型:民事检察下大力案子主动找上门
六盘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法院“超额查封”了土地和商铺。该公司多次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没得到解决,遂申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威宁县检察院收到企业反映后,经过调查核实,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最终,该企业4.38亿元合法财产得以依法快速解封。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损害案外人产权案件,督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行为。2018年以来,受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03件,通过办案为企业、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6.87亿元。
此外,为依法保护好民营企业、投资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贵州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实行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强制措施法律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并将其纳入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业绩考评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专项工作考核,坚决防止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导致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贵州省检察院专项办负责人介绍:“‘转隶’改革后,检察机关着力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检察产品。”
构建新型检企关系法治生态是保障
“感谢”、“娘家人”是记者在贵州采访期间,从民营企业家口中听到最多的词。
近几年,贵州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以2017年为例,贵州全年GDP为1.3万亿元,经济增长率达10.2%,排全国第一。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分析:“贵州经济发展速度快的背后,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生态的保障。”
贵州省检察院依法提供法律保障,总结提炼了一批经验做法,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规范涉企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积极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政策问题。
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公安、工商联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15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措施,特别针对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明确了一般先由工商联、商(协)会先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移送司法机关的调处前置程序,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接下来,贵州省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沟通协作,争取使贵州成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守法经营、法治保障比较规范的先行区。”李汉宇展望未来。
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表示,贵州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不断满足民营企业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更高水平的新需求新期待,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