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公司不仅要对其所购买船只的非法捕捞行为负责,对于挂靠在本公司并且本公司享受其收益的捕捞船只的侵权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能说‘不是我买的船我就不负责’……”12月18日至20日,山东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法院开庭审理,灌南县法院院长方愚担任审判长,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带领环资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该院检察长张立在举证环节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回应。6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3名人民监督员和多家媒体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首先围绕捕捞活动中的人员构成、作用分工、对生态损害的修复意愿等问题当庭讯问。“对于我造成的损害,我肯定愿意修复。”被告人韩某某在庭上说。在回答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提问时,所有被告人均表示,对于自己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愿意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
被告人接受讯问
小角色办大案件该案是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检察机关指控,2015至2017年禁渔期内,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某组织、指挥被告人于某某等人驾驶渔船通过“双船有翼单囊拖网”方式作业,使用远小于国家规定的网目尺寸的网具,在山东、浙江、江苏等沿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渔获物达910余万公斤。 2017年5月31日,江苏省渔政部门在连云港海域将正在非法捕捞作业的4艘渔船查获,现场查获大量渔获物。后该案由连云港市检察院指定灌南县检察院管辖。
承办人实地走访调查
“这种网具囊网网目尺寸极小,而海州湾渔场的鯷鱼、方氏云鳚等在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最基础的生态地位,”我国海洋渔业领域专家、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仲霞铭介绍,“一旦捕捞绝灭将严重破坏近海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此,检察机关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50名被告通过增殖放流、劳役代偿、建立海洋牧场等方式,修复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作为案件主要承办人,张立参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以及民事公益调查全过程。因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材料繁杂,他从调取账目、追查上游单位犯罪和下游收购单位、固定船员证言等方面着手寻找突破口,针对涉案赃物去向、涉案人员同案犯作用等问题及时自行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针对具体情况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人,追诉漏犯6人。
承办人实地走访调查
在法庭调查环节,控辩双方针对捕捞数量的具体认定、涉案书证的证明力、证人证言的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举证和质证。“我们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收集证据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为证明侦查行为的规范性,经辩护人申请,法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参与案件办理的江苏海警支队执法民警出庭作证。
侦查人员出庭
小切口有大讲究该案是江苏省近十年来破获的最大集团化、公司化海上非法捕捞案件,对于“海洋生态修复”,检察机关不敢有丝毫马虎。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连云港海域的特点、生态损害的认定、修复原则及方式方法,张立带领的办案组先后多次赶赴启东、南通、上海等地专题学习和研讨,组织海洋生态、渔业资源和渔政执法等方面的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伏休期非法捕捞对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报告”进行讨论和咨询,重点对海洋生态损害数额的认定原则及修复方案进行论证质询,并制定了《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实施规则》和《非法捕捞案件刑事、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全省率先建立基金数额200万的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在开庭阶段,因案件涉及专业领域,检察机关申请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重点对其出具的关于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及修复补偿方式的专家意见做出解释。
专家证人出庭
“生态损害评估过程中,技术团队始终秉持‘科学’二字,慎重地开展专业化评估论证工作,以客观、公正揭示受损生态情况。”我国海洋渔业领域专家、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仲霞铭说。张立检察长介绍,“环境资源类案件涉及专业领域广,对专业知识要求极高,不得不求助‘外援’。”以此案为契机,灌南县检察院联系渔业、海洋、矿藏等领域30名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环资巡回检察部的“专业数据库”。同时,作为连云港市灌河流域涉水案件和全省海洋领域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地,该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人奖励办法》,“保护绿水青山需要全社会的力量。”
小名片成大品牌 4月22日,第49个世界地球日,“一带一路海洋生态发展与检察保护”研讨会在灌南县检察院举行。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研讨会对非法捕捞犯罪造成海洋生态破坏的损失认定、修复方案的制定等进行重点深入研讨。研讨会后,灌南县检察院牵头14地沿海检察机关组建“一带一路海洋生态检察保护联盟”。
研讨会上成立联盟
“这次研讨会的内容和形式让我感到很震惊,接触到很多前沿理论,极大地开拓了我们的思路,是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学习机会。”远道而来的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智慧直言,研讨会给唐山的公益诉讼工作带来很多启发。从个案到理论,张立的思考和总结让“灌南经验”愈渐立体,也让“灌检公益”的名片逐渐品牌化。前不久,张立走上江苏省检察官学院的讲台,为全省128名检察官专题讲授《关于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热点和难点》,从公益诉讼主体的选择、公益诉讼方式的选择、诉前是否需要公告、管辖四个方面与学员分享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中的热点问题。结合山东荣成伟伯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张立重点提出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鉴定和生态修复两大难题,他分享经验,并对公益诉讼中“鉴定”和“检验”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详细分析。在江苏检察官教育培训系统的点评中,他的授课获得98.9的高分。据悉,该院将于明年5月承办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实务培训班。
灌检公益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