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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刚刚从浙江宁波方面了解到,10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依法对“宁波北仑持刀驾车伤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存益批准逮捕。
10月6日18时28分许,宁波市北仑区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发生一起持刀驾车伤人案件。接警后,北仑公安迅速出警,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存益(男,北仑区春晓街道慈岙村人)因个人纠纷持刀伤人,并驾车撞人,致3人死亡,15人受伤。
案情回顾
图片来自@北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