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莆田9月3日电(通讯员林剑宏 林黎钦)眼见房产将被拍卖,姑侄俩虚构借条去法院起诉。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钱某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由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赵某某因生意失败,债台高筑,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欲将其名下的一栋写字楼拍卖,将所得拍卖款分配给债权人。
眼见房产将被拍卖,为了少还债务,赵某某可谓绞尽脑汁。想到自己侄女钱某某在2014年曾向自己转账140万元,便于2016年10月,伙同钱某某一起伪造了一张虚假的借条,虚构了赵某某向钱某某借款140万元的债务借条,后由钱某某凭此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去秀屿区人民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骗取了秀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秀屿区检察院经过层层剥茧抽丝,多方调查取证,审查发现钱某某并没有借款140万元给赵某某的经济能力,在铁证面前,钱某某承认了其与赵某某联手虚假诉讼的事实。
该院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将犯罪线索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依法撤销了原调解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赵某某、钱某某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审查起诉,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后向秀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