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长春7月31日电 记者刘中全 当天下午,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获悉,自7月1日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行为2.14万起,查处酒驾醉驾28起、涉牌涉证825起、超速840起、倒车逆行61起,查获毒驾8起。
据了解,自7月1日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来,高速公路公安局以“三驾”“三超”等七类违法为重点,全力开展严重违法整治攻坚战。对典型违法实施刚性规定,如酒驾醉驾案件一律按“六项措施”处理,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留十五日,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必须先行拘留,吊销驾驶证;酒驾违法行为全部向社会公开曝光;凡涉及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向其所属党组织纪委及同级监察委通报,严格办理形成威慑。
自5月1日至6月30日,吉林省刘某的小轿车以17次超速违法、驾驶证累计记72分荣登“超速王”榜首,通化市某公司及吉林省某药业的车辆分别以违法14次、累计记60分,违法12次、累计记60分并列第二名。徐某、郭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警方查处,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拘留。而谢某等22人因酒后驾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我们还引进了新的识别系统,对车辆可进行自动识别,今后凡是微面、蓝牌小货车等小型载客以外的车辆,在吉林省内高速公路均限速100km/h。”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特勤支队副支队长祝英君表示,很多人认为微型面包车、小型的蓝牌货车属于小型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限速是120km/h,而严格意义上讲,这类车虽属于小型车,但不属于载客类汽车,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限速为100km/h,在以前因为人工识别车辆号牌受限,而如今识别系统即将上线使用,可实现对这类汽车超速抓拍,因此提醒广大车主注意,在高速公路内要按照限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