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删帖先交保护费?治一治这类“网络黑社会”

2018-02-08 11: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雪
字号  分享至:

  在一家名为“印象宿迁”的网站上,网络水军虚假举报村干部,网站索要2万元“保护费”才肯删帖。央视调查发现,这个网站还与当地多个乡镇签订“合作协议”,只要以“包年制”方式支付几万元,就保证不发布针对这些乡镇的“不利言论”。

  网络监督是公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一些地方却存在被异化、被逆向产业化的情况。这边是网络水军捏造虚假举报信息;那边是一些网站狮子大开口索要“保护费”删帖,否则就不断抹黑,逼人就范。更有甚者,如“印象宿迁”这般直接实行包年制,按期缴纳“保护费”才能被“罩着”,否则就叫你“鸡犬不宁”。单从形式上看,这与港片中的黑社会何其神似!

  现实中的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组织结构严密、犯罪手段带有暴力性,网上虚假举报、收钱删帖等行为的恶劣程度似乎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但二者有一些鲜明的共同特点:其一,都是对规则和秩序的严重破坏;其二,都以粗暴方式逼迫对方就范;其三,都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

  一些网站、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大量召集闲散网民,给出一帖三毛、五毛的酬劳,让他们在各大论坛发帖回帖,或捧或黑某人、某品牌,以达到牟取暴利之目的。正如研究者所说,这些网络水军无孔不入,从抹黑新东方、“封杀”王老吉到各式各样的“门”事件,把网络空间搞得乌烟瘴气。早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曾报道的一名公关公司负责人竟称“5万元可影响法院判决”。强奸民意、棒杀品牌、试图干扰司法,这样的公司、这样的网站,与黑社会有何区别?

  要删帖先交“保护费”的嚣张,仰仗和消费的是监督权,而监督权正是一项宝贵的公民权利。滥用监督权,不光干扰个人生活和单位正常运转,还不断消耗网络监督的可信度、肢解网络监督的效能,导致人们对监督举报信息产生钝感。监督如果出现了问题,被一些人利用,会导致人们陷入真假难辨、监督乏力的困境,严重的还会影响到政治制度的良性运转,造成恶劣后果。

  治理“要删帖先交‘保护费’”之类的乱象,就要依法取缔各类不合法的网络公关公司,有力惩治那些以极尽构陷为能事的不法网站负责人,及其笼络的“打手”,从而保证网络监督的品质和效能,还网络舆论场以清朗。(李思辉)

花莲地震遇难者增至9人:3人系陆籍女子

地震中遇难的大陆籍人士已达3人。

购“微商群”收药高价转卖获利 一家庭团伙受审

2月2日上午,被告人白某等四人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案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四人均认罪。

辛识平:扫黑务必除“伞”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一句话,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回首2017,是什么让我们热泪盈眶?

在年末,我们想盘点一些令人感动的事情,让你回首2017,仍然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