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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重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13年蜕变:玩沙盘分析心理 用QQ交流思想

2017-12-26 17:25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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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安网记者 黄海英

  在重庆,提到“莎姐”,那可是家喻户晓,人人树大拇指。

  当地媒体曾在街头随机采访路人,“您知道‘莎姐’吗?”“晓得!”

  2004年,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展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工作,主要面向未成年人,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基本内容。如今,“莎姐”团队已经走过13个年头。新时代的“莎姐”什么样?还能得到青少年的认可吗?

  记者走进重庆,近距离观察“莎姐”的十三年蜕变。

  服务内容扩大:从青少年维权到全社会普法

  一个被摆了满满模型的沙盘,放在未检科办公室的显眼位置。17岁的男孩小明(化名),从下午三点到七点,一直在沙盘里“摆弄”。

  当检察官梅玫看到,小明把一个网吧模型,放到沙盘的角落时,心里“咯噔”了一下:“我担心他染上了网瘾。”

  这是今天,“莎姐”工作中很寻常的一幕。

  小明是一名“网瘾少年”,不少未成年人因为网瘾而犯罪。小宁,就是其中一个。

  梅玫负责小明案件的办理,她也是第一代“莎姐”中的一员。“自2004年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渡口检察院的‘莎姐’早已不是几个人,而是一支由数十名检察官、近百名心理咨询师、教师、社区工作者共同组成的团队。”梅玫说,如今,在重庆大渡口区共设有 13个“莎姐”工作室,9个校园“莎姐”法律社团。

  而且,“莎姐”的服务对象,也突破了未成年人而走向更宽广的全社会。“比如一段时间,老年人遇到诈骗、非法集资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的‘莎姐’法治宣讲团就走进社区,通过真实案例为老年人们集中讲解。”梅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 大渡口的‘莎姐’法治宣讲团共开展宣讲200余场,受众2.6万余人,覆盖全区大部分机关单位、所有学校、街镇、数十个社区。

  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总结,“莎姐”团队实现了从单纯执法办案向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执法理念转变。

  沟通形式的变化:从写信到“玩转”QQ和微信

  “在自由的日子里,喜欢看什么、做什么,我们总是能即刻去尝试。想想现在的你……”

  这是第一代“莎姐”的沟通形式——写信。

  提到写信与涉罪青少年沟通的初衷,第一代“莎姐”梅玫说:“办案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一些性格内向的涉罪未成年人,见面谈话时,跟他们谈不透彻。我就想,是不是不当着面更能‘释放真我’一些?”梅玫发现,通过写信沟通,不仅可以帮助检察官判断出这个孩子的认罪态度,也会帮助他们制定下一步的帮教方向。

  如今,互联网勃兴,新一代“莎姐”跟青少年进行沟通联系的方式更是异彩纷呈:从一开始的写信、写博客等,演变到现在的“玩转”QQ、微信……几乎所有能和未成年人有联系的方式,“莎姐”都会用到。

  “现在小孩儿都玩QQ,不玩微信,我也不得不重新‘拾起’QQ!”检察官陈鹏宇笑着告诉长安网记者。

  陈鹏宇是第三代“莎姐”团队中的一员。

  去年暑假,16岁的小宁(化名)因为涉嫌入室抢劫罪被逮捕,经过接触后,陈鹏宇了解到,小宁其实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又真心悔过,对小宁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

  为了了解小宁的心理状况,陈鹏宇每天都会抽时间和他聊天,两个人成了无话可说的朋友。

  “姐姐,你怎么又不回复我啊?”一天都在忙案子的陈鹏宇,直到下班后,才有时间登录QQ,“哎呀,我今天一天好忙啊,你呢?今天学什么了?”小宁就开始滔滔不绝,从学到了什么知识,到吐槽体育课的经历。

  渐渐地,陈鹏宇也感觉到小宁的变化,“开朗认真了”,还有不到一个月,小宁的考察期就结束了,陈鹏宇说,“每次登录QQ后,看到小宁的留言信息就挺开心”。

  普法方式转变:从单一形式到多种形式

  “我才16岁,明明有着大把的时间来做更多的事,现在却没了自由。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这是重庆市第一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在社区给未成年人演出情景剧《冲动的代价》里的一幕。

  时代在变,普法的形式也在悄然转变。

  记者了解到,成立之初,“莎姐”的普法教育形式,主要是通过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未检之窗”栏目,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进行宣传。

  “还有到中小学校讲法治课。一开始,学生们觉得新鲜,但渐渐的失去兴趣。”

  于是,梅玫便想出“新招儿”,根据真实案例组织干警编写“莎姐”漫画书,组织拍摄《莎姐说之预防校园欺凌》微视频,编写“小小动画片中的法律大道理”课件等,很受学生欢迎。

  “未成年人是一个思维活跃、观念新颖的群体。只有不断丰富普法的内容,开展更新颖的活动,才能走进他们,融入他们。”

  梅玫感慨。

  梅玫还带领同事们创建了重庆首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指导学生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情景剧,并开展微电影展播、QQ群交流、辩论赛、法律沙龙、参观未管所等感知式、触碰式法制教育。

  “现在,孩子们主动要求去社区表演,他们很有成就感,对法律越来越感兴趣。”新一代“莎姐”团队,成就感十足。

  队伍壮大:从“渡检莎姐”到“重庆莎姐”

  “我们现在已经有三代〝莎姐〞了,现在,整个重庆都有,不管你在哪,‘莎姐’都在你身边。”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向记者概括了“莎姐”团队的进化史。

  “莎姐”是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原创”。经过多年成功的实践,如今,被稳扎稳打地推广。

  2012年8月20日,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三级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模式从大渡口区拓展到全市。

  队伍壮大后,成果也不断显现:自“莎姐”成立以来,重庆大渡口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度下降,从2004年开始的62人,下降到2016年的6件7人。经过13年的发展,大渡口这支“莎姐”队伍,对4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个别帮教,帮助48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促使56名“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课堂和社会。

  “日前,重庆市检察院下发了文件,赋予莎姐工作新的内涵,全市检察干警和志愿者将以‘莎姐’名义,面向所有群众开展全民大普法活动,贯穿‘七五普法’全过程。”李荣辰介绍说。

  时光荏苒,初心常在。

  “‘莎姐’早已不再是一个人的昵称,也不仅仅是一个检察官团队,而是一种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一路走来的检察官梅玫说,“同时,它更是一种责任、一份坚持、一种情怀。”

    中国长安网重庆12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