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天气温已升到三十七、八度,走到哪里都热,走上几步路,身上就像抹了一层油。这天中午,凉洞村的驻村第一书记杨书记约我,说是到金堂村一个叫兰河谷的地方去乘凉。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从白土街出发,提心吊胆地开车顺着峡谷的崖壁行走,大约20分钟后就到了兰河谷。
这是隐藏在深山的一条河谷,没有人家居住,人迹罕至。但据杨书记介绍,河谷的河水是从海拔1400米高的三塘盖上流下来的,途经我驻村的安堡村,以及金堂村、凉洞村和白土村。几个村的灌溉都得力于这条河。可想而知,这条河对白土人而言,非同于一般,可谓一条生命之河。
许多年没这样光着脚板走路了。河水比较浅,露出河中的小石头,虽然石头已被河水磨洗得溜光圆滑,但走在河中仍觉得硌脚。凉风在河谷中吹拂,刚才还一身汗湿,瞬间觉得全身干爽。同伴们嚷着要到前面水深的地方,我却越走越觉得脚下受不了,只好任由他们往前走,自己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把脚浸泡在河水中,让水流从我的腿肚上流过,脚板在细沙中摩挲,全身舒爽妥帖。看着他们几个远去的背影,我又遗憾又无奈。我这是怎么了?记得小时候,我这个山里的孩子,打光脚板在山路中行走是常事呀。特别是大热天,光脚走路凉快,利落,从不觉得硌脚。一到放学,我就喜欢脱下鞋子,放牛也好,割草也好,弄柴也好,都是光着脚,与穿着鞋行走没什么两样。有时不小心会有小刺扎进肉中,遇到这种情况,虽然觉得痛,也不会大惊小怪,叫大人拿针挑出来即可,实在挑不出,也会忍住痛,过一两天,化脓了,挤出脓水,又安然无事。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身体真是皮实得很。
坐在小河边,想起小时候的一幕幕,突然觉得自己变娇气了。很多年以来,自从踏进城市,一年四季,都穿鞋着袜,好像变高贵了,体面了,但穿着鞋袜的脚与泥土也隔膜了。那脚板亲近泥土的快乐也没有了。
我一个人顺着河谷行走,走着走着,脚总是不争气,脚板生疼。我沮丧地发现,欣赏山野美景是需要能力的。我这个山里孩子,曾经会挑柴,会爬树,会在岩壁上攀登,现在还能吗?好像不能了,已经退化了。这大概是我这个寄居在城市的山里人的悲哀。
我躺在河滩上。身体完全贴近大地,才感受到什么叫投入大地的怀抱。河谷两岸是葱绿的树林,鸟啼环绕,蝉鸣阵阵,更显河谷幽静。头顶上,透过狭窄的山谷缝隙,是宝石似的蓝天,洁白的云絮浮在蓝天之下,仿佛伸手即可抓握。水在狭窄的河床上流动,潺潺有声。河水在有的地方铺得宽,流得缓,有的地方挤得窄,流得急,这时我才发现水也是有形状的,也是有情绪的。三伏天里,在这样一个由水变化出许多花样的地方,身心清凉,思绪不由自主又飘到遥远的家乡。
每次回到家乡,感觉到亲切温暖的同时,也会感受到异样的陌生。那片土地是我的生养之地,我本就是那片土地长出的一棵草,可我的乡邻却待我如一块宝,多了客气少了随意,这是叫我很难受的一件事。我很想回到儿时,和那些玩伴一起捉蜻蜓,抓螃蟹,和他们一起玩“捡石子”“抛竹棍”的游戏。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手不握锄头脚不沾泥巴的人,又怎能真正和庄户人鼻息相通?既然一个人远离那片土地,那片土地自然有理由疏远他。
有人说,家乡就是那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在我看来,家乡就是那个用来回忆的地方。
对一个生在乡间的人来说,家乡的味道就是泥土的味道。只是如今,家乡成了客栈,匆匆地来,匆匆地走,根本无暇亲近泥土,家乡因之在远离我。
就像眼下,我想拥抱这条小河,而小河却视我为观光客。我想亲近她,而她却对我很冷漠。原因自然在我,一个被城市驯养的人,已无法适应野性的大地,身心也渐渐远离了大地。不能把自己融入山野,山野也只能投你以短暂一瞥,无限风光擦肩而过。
我幻想自己是一只山中的猴子,可以在河谷中随意攀缘,自由跳跃。到那时,或许这条小河会欢迎我。
( 吴明泉 作者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正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