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方志刚(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
整理:本报记者 马 燕 通讯员 吕 丹 刘志洋
我叫方志刚,是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民警。今年,我们派出所组织民警走村入寨登记排查无户口人员信息。3月13日一早,我和同事来到大龙洞村,听到村干部给我们讲了村里一位流浪老人的故事,我从此对这位老人放心不下了。
流浪老人名叫吴吉文,今年77岁,妻子双目失明,两人育有一子,患有智力障碍。因为家庭困难,老人在20多年前便外出流浪,留下妻子、儿子相依为命。直到2016年9月,老人被外地救助站救助才送回罗平家中。现在,儿子已经45岁,因为智力障碍,一直未婚,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听完这让人揪心的故事,我不禁脱口问:“老人一家三口这么困难,有没有享受国家低保政策?”话才出口,便意识到自己问得太急了:老人20多年前便已离家,户口早被注销,没有身份证明,如何享受国家政策?想到这里,我立即拿起电话联系派出所,让户籍民警查找老人的户籍档案。
放下电话,我和村干部一起来到吴吉文老人家中。
老人一家三口住在低矮的空心砖房内,十分简陋。我和老人聊起家常,他年岁已高,神志有些不清,吐字也不清楚。我一边细细询问,一边记录老人的话。这20多年,老人走到哪儿就在哪儿住下,一路走过了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山西、山东等地。当问到家中还有妻儿怎么不回家时,老人叹了一口气:“唉,离家时想着,自己再不济也可以找到一份工作挣点钱,但我离家时已经50多岁,哪有人肯要我打工?”就在这时,户籍民警打来电话,说吴吉文老人的户籍档案仅仅登记了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系统内根本就没有他的户口。
我和同事走访老人的邻居,走访村干部,搜集材料证明老人的身份,并将补录户口的相关材料备齐。回所后,我立即将老人的情况逐级上报。一周后,老人的户口补录完毕,当了20多年的“黑户”,老人家终于有了自己的户口。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我将崭新的户口簿送到老人家里。随后,又去村委会帮他落实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情况。村干部告诉我,户口办理完毕,便可立即办低保手续。没过几天,身份证也顺利办下来了,我高兴地又来到老人家中将身份证送到老人手上。
本以为帮扶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可没想到又出了个“小插曲”。吴吉文老人神志不清,一次,从家里出来后便忘记了回家的路,不知怎么走到了离家40多公里外的德等村,见天色已晚便在村民家院内睡下。村民发现后让老人离开,可老人说什么也不走,村民只好报警。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便立即赶到村民家中,多番安抚劝说后老人才上了警车。回程路上我问他为什么要从家里出来,但他却什么都不说,一直沉默着。
到达老人家中,我才知道,老人流浪惯了,不愿在家里住。我和同事很不放心这种状况,又在老人家中坐了半个多小时对他进行劝说疏导,最后终于打消了他流浪的念头。出门时我们还嘱咐了左右邻居尽可能帮忙照顾他们。
6月20日,我们购买了大米、油等生活用品送到老人家中,让老人一家更好地安心生活。从老人家出来,看到他们简陋破败的房屋,我忽然反应过来,帮扶的路还未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