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先后分13批次,派出64个督查组、抽调643人次、赴3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有力地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信访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信访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同时,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动地方信访部门层层抓督查,形成了全国信访系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信访督查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 1
精准
坚持问题导向 实行精准督查
选准督查事项是督查工作的首要环节。国家信访局紧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筛选案源,组织实地督查。
聚焦重点领域督查
聚焦涉农信访问题,连续8批次开展督查,在推动解决问题的同时,加强对这一领域突出问题的梳理研究,形成的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盯住疑难问题督查
2016年3月,针对棚户区改造问题进行专题督查调研。2017年4月、6月连续两次聚焦房屋征拆安置方面的信访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提出化解遗留问题的工作建议。创新“先交办后督查”工作方式,围绕扶贫领域和农民工欠薪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分别筛选了278件和61件典型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进行交办核查,压实了地方工作责任,推动了一批疑难问题解决。
围绕专项工作督查
对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信访改革措施落地情况进行督查,将解决诉求与推动面上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整改。
关键词 2
统筹
整合各方力量 实行统筹督查
吸收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联合作战”,形成督查工作合力。
统筹协调部委力量
每批督查都根据事项内容,邀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相关部委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发挥有关部委的职能作用和熟悉情况、懂政策的优势。
统筹协调社会力量
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信访督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
统筹协调地方力量
与所督查省份信访局及相关厅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共同参与,发挥地方同志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
统筹协调局内力量
充分整合使用全局督查力量,并抽调中组部选派挂职干部共同参加,在一线督查中锻炼考察干部。
关键词 3
规范
严格方法步骤 实行规范督查
制定《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和《统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规范》等,对实地督查工作进行规范。
规范事项筛选
实行业务司室提供、督查室初选、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研究“四道”把关,确保督查事项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
规范督查流程
督查前,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法规政策,吃透案情,做足功课。督查中,明确了“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及相关人员、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等规定动作,为掌握情况、查清事实、分析成因、明确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意见反馈
在市、县层面逐案反馈,在省级层面集中反馈,使督查意见既能在政策上说得通,又能在实践中行得通。每批督查结束后,都要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中央领导同志,并将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和督查情况及时转送相关部委,为其掌握情况、完善政策、加强指导提供参考。
规范工作行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不随意改变督查线路,不接受超标准或与工作无关的接待安排,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等,用好的作风提升督查工作公信力。
关键词 4
阳光
全程公开透明 实行阳光督查
积极借助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把信访督查行为、地方行政行为、信访人信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公开督查过程
从2015年1月起,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人民网、新华网等10余家媒体40余名记者参加督查,接受媒体监督。参加媒体累计刊发各类稿件80余篇,多次被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转载。
公开督查结果
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访督查结果,将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核查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累计公开信访事项315件。
公开后续情况
督查结束后,加强跟踪督办,并将后续落实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上持续公开,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公开曝光问责案例
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曝光台”栏目,对督查中发现的因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访事项的督查问责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目前已曝光11起典型案例,5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
关键词 5
创新
积极探索实践 实行创新督查
在推进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同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尤其是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依托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督查。
从地方梳理排查且已结案化解、在系统中标识的信访积案中,随机抽取进行评查,抽查比例8.6%,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405个市(地、州),并对网上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省通报,推动问题解决。
关键词 6
责任
加强跟踪问效 实行责任督查
将抓落实、见成效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强化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加强针对性工作指导,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重点问题整改到位、面上工作规范到位。
加强通报
梳理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地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检查并抓好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信访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召开全国信访系统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推动各地信访基础业务工作重规范、上水平。
重点督办
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权益、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重点案件,实行发函交办、限期报告。目前已先后对涉及吉林、浙江、安徽、贵州等省份的14件案件重点督办。
跟踪落实
对督查后群众仍然信访、督查意见未落实的信访事项,安排督查组回访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督查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目前已回访督查12件信访事项。
严肃问责
对因地方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不怕“得罪人”,主动向有关地方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案例指导
组织编印案例集,对各地各部门近年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推广,为化解信访积案、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难题、加强督查工作提供思路启示、路径参考和方法借鉴。
通过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推动了一大批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
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