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3月2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情况。
旅行社、导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往往是发生旅游纠纷、导致旅客权益遭受侵犯的主要环节。而旅行社、导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根源,在于旅行社与导游可以从指定的购物场所与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中收取回扣、获取利益。此外,不合理低价游极容易诱发强制购物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而《措施》规定,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禁止“不合理低价游,”等等,对于遏制旅游乱象无疑是针对性极强的举措。
《措施》还规定了对于违规行为的具体惩处措施。不过,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其中有些惩罚措施还可以更严厉一些,如对发现存在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或者被纳入“黑名单”的旅行社,直接就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惩罚。
此外,好的举措还要得到切实落实与执行。如果出台举措之后,相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做到严格执行规定,或者部分旅游定点购物场所暴利宰客背后的利益链不能得到铲除,都会削弱整治实效。
正因为如此,包括云南省在内各地除了要出台有针对性的举措与规定之外,更需加大对于旅游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管力度,经由严厉问责,促使旅游监管人员切实履责;严打官商勾结现象,铲除“黑店”宰客现象背后的利益链,深挖、严惩保护伞。如此才能令各项举措与规定真正落到实处。(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