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完善设备设施、听取律师意见等多项措施,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该院将律师接待工作统一归口至案管办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并统一规范律师接待工作,设置律师接待区,配备复印机、专用电脑等设备,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提供便利服务。
同时,将纸质卷宗进行扫描,实行纸质卷宗电子化,律师可以通过刻录的方式复制案卷材料直接带走,大大缩短了阅卷时间,提高了阅卷效率。
此外,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该院还认真核实当事人是否聘请了律师,对于聘请了律师的,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并认真审查核实。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9人次,侦查期间申请会见1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次,申请阅卷6次,制作电子卷宗18案37卷,律师查阅电子卷宗6案35卷,刻录光盘6张,听取律师意见9人次。(石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