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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政法队伍必须从严而治

2017-01-19 09:31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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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法学专家、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卓泽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法队伍必须从严而治。我们要全面而深刻地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而切实地执行各项具体政策措施。从严而治,既是指对待政法队伍建设的态度、方式、方法,更是要求我们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做出一个个实际行动。

  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从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

  记者:新形势下为何要在政法队伍建设上从严而治?

  卓泽渊:在政法队伍建设上的从严而治,是从严治党的必然延伸。刚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因如此,我们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我们的政法队伍是人民的政法队伍、是党的政法队伍,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从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

  从严而治是监督公权力行使的现实需要。十八届六中全会认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党在这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约束公权、强化监督的视角来看,从严而治必然是对政法队伍建设的现实要求。

  同时,从严而治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政法队伍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主力军,必须具有强大的战斗力。

  从严而治是政法队伍承担任务的必然要求。诚如《意见》所明确: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由于面临新的历史使命和繁重任务,必须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其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从严而治首先要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记者: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政法队伍从严而治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卓泽渊:首先,必须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必须深刻认识理想信念的灵魂作用。要按照《意见》要求,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深化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培育政法职业精神。要使全体政法干警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针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

  其次,必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具体说来,必须按照《意见》要求,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着力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的基本标准;通过制度机制来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与时俱进地提高政法干警执法司法的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这是打造现代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要落实《意见》关于研究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国家和省部级政法人才库的要求,加快建设与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相适应的专门人才队伍;推进法学教育及其改革发展,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长期的人力与智力支持。

  再次,必须加强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按照《意见》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通过严格执纪来确保严格执法,持续整改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综合治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越权管辖、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执法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营造全面从严治理政法队伍的浓厚氛围。

  最后,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引领、导向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意见》要求,以忠诚可靠、执法懂法作为必备条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健全从严管理监督政法干部的制度体系,从严管理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改进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对于那些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地方党政机关或者基层政法部门挂职任职,切实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记者:如何顺利实现政法队伍从严而治?

  卓泽渊:要使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就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各项保障措施的完善与落实。

  一要建设职业保障体系。职业保障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客观基础。具体地说,对于政法干警的工资待遇制度要予以有效落实。同时,要健全依法履职的保护机制,建立救济机制、澄清机制等,保障政法干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抚恤优待政策,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完善,加大基层保障力度等。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始终是各项政策得以贯彻的有效保证,政法队伍建设也是如此。我们应当按照《意见》要求,加强党对政法队伍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各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必须落实地方党委在政法队伍建设上的领导责任。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通过政法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政法队伍状况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卓泽渊 记者 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