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办”根治不了政府“拖延症”
侯学宾
“马上就办办公室”“一个工作日反馈办理结果”,这个机构的名称和承诺让人听起来就觉得兴奋,如果真的因此引起一场管理变革,确实是一种进步。“马上就办办公室”的设立目的是为了提升政府效能,这里就预设或者认可了一个前提,即政府机关的运行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需要新设一个机构才能提升办事效率呢?为什么不能通过内部监督的方式来促进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呢?现代社会中的政府管理,机构组织设置的目标未必会和办事人员的理性目标相一致,因此就会出现“规章制度只是在墙上”,办事人员依然拖沓推诿不办事,这本身就意味着通过内部方式来促进效率的做法存在失效的可能性。在此背景下,通过设置专门机构来实现外部监督的做法就成为一种可能选择,“马上就办办公室”其实就是这样的尝试。
“马上就办办公室”这种外部监督机构的设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效率,诸如有新闻报道山东曲阜的“马上就办”工作体系在2014年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说明这个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没有被废弃。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也存在问题,一方面,我们无法保证“马上就办办公室”不会陷入被监督机构的效率低下状态,导致从“马上就办”变成了“慢慢不办”。另一方面,“马上就办”机构必然增加冗职冗员。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山东曲阜某局级单位的“马上就办办公室”的成员,从主任副主任到办事人员共有37人。为了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自然会增加人员,甚至是人盯人式的监督,那么冗员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马上就办”机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工作效率低的难题,这是因为,现行的政府管理机制的效率提升需要内部机构中部门负责人的监督,而防止部门负责人懈怠的方式就是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指标,那么就不需要另设“马上就办办公室”,也能实现“马上就办”。
(摘自1月18日《检察日报》7版《“马上就办办公室”并非治本之策》,作者:侯学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