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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多措并举筑牢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2016-12-12 10:32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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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坚持以派出所、特警、交警为主体,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党政机关、繁华闹市、案件多发区域为重点,建成全方位、立体化、多警种联动的动态巡逻防控体系。

  设立巡逻中队全面推行“交巡合一”模式

  9月11日23时35分左右,巡逻队员在辖区内抓获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嫌疑人2名,破获撬门入室及砸汽车玻璃盗窃案100余起,涉案价值达8万余元。

  为了实现治安防控力量专职化目标,集宁区公安局于2013年5月建立特警大队,下设7个专业巡逻中队、1个应急处突中队,成为中心城区治安防范、打击、管理、整治的主力军和尖刀警种,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街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辖区内侵财类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今年4月,新一任集宁区公安局党委班子立足中心城区区位特点、优势和治安实际,全面推行“交巡合一”综合执法勤务运行模式。在保持交管大队各路勤中队管辖范围、执勤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增设7个交巡组,以步巡为主,车巡为辅,步巡与车巡紧密联动,全天候不间断巡逻防控。通过整合,有效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多头指挥、巡逻工作针对性不强、防控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

  三级布警实现网格防控立体化

  在大力整合交巡警、特警队、保安组织等力量的同时,集宁区公安局实行网格化防控,“守点、巡线、控面”三级布警,实现“重要位置点点有人守、重点路线路段条条有人巡、社会面块块有人控”。

  集宁区公安局在火车站、中心广场等位置设立屯警点,24小时常态备勤,重大节假日开展武警、公安联合武装巡逻;在学校、幼儿园上下学以及晚自习前后时段,在校园周边巡点开展专门巡查,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快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针对重点路线路段,集宁区公安局设置了7个巡逻网格、66条巡段,采取车巡与步巡、机动巡逻与定点卡控等方式,加强繁华地段、案件多发路段穿梭巡逻,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同时,他们将全区分成7个片区,夜间巡逻警队每晚每班派出7个巡逻组,重点加强对立交桥、涵洞、公园偏僻处等区域的控制,有效遏制夜间路面案件的发生。

  今年5月,集宁区公安局将原治安案件办案中心100余名警力下沉到派出所,专职负责辖区网格巡逻、治安案件办理,实行“网格进社区”战略。在102个网格、城中村,社区民警把社区网格长、城中村治保组织和治安力量组织起来,定岗、定位、定职责,带队开展巡逻,保持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推行六大机制实现防控工作规范化

  为了确保控防体系良性运作,集宁区公安局建立健全了指挥调度机制、等级勤务机制、勤务协作机制、勤务保障机制,完善警情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督导考核问责机制等社会面巡控工作机制,切实让民警“巡起来、问起来、管起来”,促进“在巡率、见警率、管事率、抓捕率”全面提升。

  结合城区社会治安实际,集宁区公安局大胆改革,推行以巡特警大队为主导的巡逻防控新机制,将“扁平化指挥”和“设防布点”作为新的巡防工作关键。指挥中心以数字对讲系统为依托实时掌握街面巡逻警组位置,确保在案事件发生后,迅速调动街面巡逻警力,实现“点对点”精确指挥。

  同时,针对不同需求,集宁区公安局建立起等级勤务机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期间,启动一级网格化巡逻防控勤务,投入警力为三级勤务的1.5倍,实现警力最大范围的覆盖;在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启动二级勤务,投入警力为二级勤务的1.2倍;在日常情况下,启动三级勤务,投入警力总体不低于城区警力的10%。

  此外,为了强化防控工作正规化建设,集宁区公安局加强部门、警种间协作配合,提升信息化条件下信息研判水平和打、防、管、控一体化实战能力;健全完善治安巡防常态化运行机制,确保常态化巡逻防控等勤务工作顺利运行,提升社会面动态管控和应急处突能力;实行动态管控研判、指挥调度一体化;建立完善巡控力量管理规定,并建立与之匹配的督导和日常考核问责机制,提高巡查工作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创新“案管中心+”模式确保规范执法

  今年以来,集宁区公安局组建了集管理、监督、服务和指导、调度、报备于一体的案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案管中心+”模式,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强化受案立案各环节、全流程管控和监督报备,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9月1日,集宁区公安局根据全局警情、受立案巡查工作量,在全局范围内遴选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业务素质过硬的民警2名和有多年基层执法办案经验的警务辅助人员4名,在法制大队设立案管中心,全面负责全局受立案监督、立案归口审查、执法办案各环节、全流程的管控和调度等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案管中心+”模式,即:围绕一个案管中心,多个执法办案部门、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完善执法办案全流程管理模式,定期组织执法办案部门召开业务工作分析调度会,适时通报案件数量、种类、质量、效率等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执法办案部门发出预警提示和工作警示。

  此外,为了细化流程规范,集宁区公安局按照“处警(受案、立案)—监督—整改—反馈—报备”的总体构思,打造“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全流程管理模式,相继实行了《集宁区公安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和《案管中心工作流程》等配套制度规范,确保各执法办案部门在接到警情后快速反应、高效处警。对接报警和受立案环节出现的问题,案管中心及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执法办案部门对案管中心的监督指导意见要在24小时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报备。案管中心根据反馈报备情况再跟进反查,同时对整改结果作出评价。

  为了实现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向提升,集宁区公安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评议、工作考评、考察考核、督办督察等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网上监督、网下评议、提前介入、过程跟踪、结果报备等方式,对民警执法办案和行政事项办理进行全流程动态监控,全面实行受立案工作“日小结、周通报、月分析、季度考核”等系列管理、调度、监控制度,并将通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督察部门现场督察情况与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挂钩,严格纳入执法质量绩效考核体系。

  案管中心自组建并运行以来,共巡查各类警情3621起,监督受立案1015起,指导案件办理67起,整改超期录入警务综合平台案件280起,录入电子卷宗86起,有效发挥了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了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质效双升。

  “124”机制促涉酒案件办理质效双升

  近年来,集宁区公安局结合当地区位交通实际,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建设,特别是在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中,探索形成“124”工作机制,在开展酒驾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因涉酒案件复杂,取证难度大,与法、检部门关于案卷、取证材料以及看守所不予收押的矛盾日益凸显。2013年3月,集宁区公安局特向政法委提出申请,于2013年7月1日成立了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酒驾案件办案中心,办案地点设在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同时,推行“124”工作制,即:公安机关1天内完成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并制作案卷移送检察院,检察院2天内将案件审查完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4天内将案件审理完并作出判决。

  此举虽加大了公安交管部门的办案压力,但严格履行了法律程序,规范了办案流程。每次行动,法、检两院全部参加,发生问题及时沟通,减少了以往采集证据材料的烦琐程序,有效打击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缩短了办案时间。

  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还制订了醉驾案件管理办法,要求三级登记、三级制约,执行严格的血样保存、密封、送检等相关规定。

  据统计,集宁区公安局2014年办理醉驾案件406起,2015年办理醉驾案件414起,2016年截至8月办理醉驾案件245起。酒驾案件办案中心成立后的3年内无一投诉、复议案件。

  (周津玉 张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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