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牢牢抓住延安精神这个红色基因,在传承延安精神的同时,赋予时代内涵,创新推出政委“归位”抓队伍工作新模式,激发民警“精气神”,实现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跨越发展“双丰收”,锻造出了宝塔山下忠诚卫士,铸造出了革命圣地“铁警”品牌。
明晰权与责,政委、教(指)导员“归位”抓队伍
2011年,陕西省公安厅出台队伍管理“一个指导意见、九个工作规范”,明确提出“政委、教(指)导员归位抓队伍”的要求。为此,延安市公安局党委从思想“归位”、岗位“归位”、党组织生活“归位”三个层面,强力推动政委、教(指)导员“归位”抓队伍。2014年,该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工作制度》,将“归位制度”作为一项硬性要求和固定机制确定下来,确立政委、教(指)导员在基层单位抓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市公安局党委提议基层党支部书记由教(指)导员担任,依托党建工作抓队伍促工作。目前,全市所有政委、教(指)导员已全部“归位”到位,117个党支部书记全部由教(指)导员担任。
“归位”解决了“不想干、不愿干”的思想认识,但随之而来的是“不会干”的问题。延安市公安局党委专门召集政委、教(指)导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政委、教(指)导员工作细则》,规定每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任务,为政委、教(指)导员划职权、压担子,制定“三听”“四知道”“五掌握”“六必访”“九必谈”政治工作法,及时消除政委、教(指)导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恐慌”。
延安市公安局明确提出:队伍出了问题,政委、教(指)导员要负连带责任。随即,“队伍管理不管不问”的现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政委、教(指)导员开始组织民警开会学习、抓内务、抓纪律、抓作风,现已蔚然成风。
严格管理考核,激发队伍建设活力与后劲
延安市公安局党委从全面加强队伍管理考核入手,将队伍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双向考”,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依托网上考核平台,他们将队伍管理与业务工作分开考核,组织专人把队伍建设的21大类、95小项考核内容分解量化,成为各单位的共性考核内容。“考核算总分”,队伍加业务,得出一个单位的总成绩。“突出结构分”,队伍考在后面,总成绩再高也不能评优评先进,引导政委、教(指)导员树立“军功章人各一半”的思想。于是,基层科所队长也开始重视并支持队伍管理工作,政委、教(指)导员有了“军功章”,工作有了动力和后劲。
与此同时,他们实行“激励考”。该局新一届党委向全局民警发出“埋头苦干争一流、改进作风树形象”的号召,改进考核办法,加强民警岗位绩效考核,网上公开考核过程,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奖励、立功受奖、晋升提拔“三挂钩”。基层单位报功,考核落后的单位和民警一律不予考察,考核落后单位的政委、教(指)导员一律暂缓提拔,由此形成了全局上下埋头苦干、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此外,他们开展“监督考”,开展“三色预警”,加强内部监督,将每位民警的思想作风表现分成黄、橙、红三种颜色,根据违纪违规情况,逐色提高预警等级,逐色实施教育措施,让民警从预警中得到警示和教育。他们还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新平台,加强外部监督。
推行“交叉互检”,变“传家宝”为“压舱石”
新时期,如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赋予延安精神的新内涵?延安市公安局变“传家宝”为“压舱石”,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交叉互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13年开始,每年抽调县(分)局的政委、政工室主任和部分教(指)导员组织2至3次互检活动,检查各单位政委、教(指)导员归位、履职、“三色预警”上墙曝光和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直接向市局党委会汇报。
同时,延安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在互检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外,延安市公安局鼓励“基层首创”,在互检中选树经验,将甘泉县公安局设立为“汪勇式”创建活动示范点,还涌现出宝塔分局“特殊民警承包责任制”、安塞县公安局“优秀教导员、政工干部评选”、子长县公安局“100+X”考核模式等一批先进典型经验。
据统计,近3年来,延安市共有6个集体、16名民警荣立二等功,337个集体和民警荣立三等功,80多个集体和民警荣获部省级以上表彰。2015年度,延安市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88.12%,同比提升1.59个百分点;“两代表一委员”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8.33%,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全市公安队伍形象满意率提升到81.93%,增幅达2.16个百分点。
(阮仕喜 贠海棠 谢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