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两级法院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执结案件14839件,执结标的额31.3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0.2%、316.8%,信访案件化解率达100%,居全省法院前列。
重拳:着力化解执行难
向执行难宣战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组织涉民生执行“春雷”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等系列专项活动,执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9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111.04万元。
“我愿意还钱,请你们给我解除冻结的账户。”近日,被执行人武某来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主动履行案款。在吕某申请执行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武某偿还吕某2万元借款,武某却拒不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武某身份证号码显示其年龄已过60岁,于是依法冻结其工资账户。3个月后,武某终于现身,对法院判决的案款认可并表示当即履行。
针对武某这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蚌埠中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共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4088人次、出境73人次、融资信贷3122人次,对30人次处以罚款132.5万元,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42案45人,判处23案23人。
创新:推进执行信息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交易、理财,“老赖”也将钱转入支付宝等电子账户,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日前,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的虚拟账户进行扣划。
张某和王某系朋友,双方于2015年7月签订了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张某支付给王某15万元,王某将股权转让给张某。然而王某收款后却不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张某,亦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仍拒不还款,故张某将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王某15日内一次性向张某返还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坚称自己无力履行判决。张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法院查询,王某名下确实没有车辆、房产,银行账户内也没有存款。张某无意中说到王某比较“潮”,经常上网购物。执行法官遂抓住这条线索,追查到王某的支付宝实名账号。最终,王某支付宝账户上的15万余元被划拨到法院专用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像这样的“触网”执行案例还有很多。蚌埠中院致力于建设全覆盖的司法查控体系,于2011年建立司法查控网,与住建、公安、国土、车管、质监、招投标等部门的数据库实时链接,蚌埠中院成为省内首家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相连接的法院。目前,已累计查询财产线索63977条,冻结存款29.4亿元,查封房产17475套、土地使用权4716宗、车辆11125辆。
联动:严惩失信被执行人
“我是被执行人年某,我已经履行了义务,麻烦你们将我的黑名单消除好吗?”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人名单后,又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年某开办的混凝土搅拌站和宋某的葡萄园相邻。年某对其经营的沙石疏于管理,沙石溢出,造成宋某进入其葡萄园的唯一运输通道被堵。宋某要求年某清除沙石、恢复路面通行,年某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宋某想到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怀远法院作出宋某胜诉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年某仍不履行义务。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数次联系年某,均未收到良好的效果,后法院依法将年某纳入失信人名单。得知自己已被纳入“黑名单”,年某主动履行了义务。
“黑名单”一出,“老赖”慌了神。蚌埠中院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在“信用蚌埠”网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生效裁判文书等50人次,向社会发布1285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严把发布关口,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实行专人录入,及时更新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消费、融资、任职、市场准入等均受严格限制,促使154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分别较2014年同期上升27.78%和22.23%。
规范:健全机制公正执法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策部署,蚌埠中院制定实施细则,多措并举向执行难宣战。
分别设立执行实施部门和执行裁决部门,推动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多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使执行案件每个环节都受到分权机制的制约,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率先制定执行案件回告制度、执行例会制度和执行专业组议事规则等文件,解决执行送达不规范、执行案件讨论过于随意等问题。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落实、办结代表、委员有关执行工作的建议、提案6件,办结代表、委员关注的执行案件24件。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37人次,主动向代表、委员报送法院信息889条、简报4809份。
同时深化廉政建设,针对重点环节建立廉政风险提示制度。全市法院设立24名专职廉政监察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年度廉政谈话等活动,在全系统筑牢廉洁自律意识。 (王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