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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校园暴力我们还要做什么

2016-11-17 09:35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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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剑指校园暴力

治校园暴力我们还要做什么

制图/李晓军

  对话动机

  众人围殴扇耳光、绳索捆绑拳打脚踢、烟头烫伤逼吃秽物……如果将这些发生在校园的一幕幕仅仅视为“熊孩子的恶作剧”,恐怕对受害者而言将是挥之不去的梦魇。

  教育部等九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强调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九部委联合下发文件的规定如何传导到基层?能否驱散校园暴力这股阴霾?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英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意见”效果取决于基层

  记者:近期,官方再度向校园暴力“亮剑”。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这次参与部门之多、整治措施之严,颇受舆论关注。

  佟丽华:“意见”的亮点在于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也是其最大意义所在。“意见”能够发挥怎样的效果,取决于基层,也就是县这一层面相关部门的重视。

  防治校园暴力的落脚点应当在于预防。针对一般的不良行为,比如比较喜欢打人或者骂人的孩子,早期教育比较容易,这个时候只要学校和家长共同进行教育矫正是可以遏制的。不过,这个问题一旦演化成习惯性的严重不良行为,再来教育就会非常困难,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在早期进行干预。教育部门和学校对于早期有一般不良行为的孩子,不应该是排斥或者是忽视,而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帮助孩子解决这个问题。

  宋英辉:要想落实“意见”,首先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系统在学校需要建立一些具体的制度和机制,比如对重点人群的预防预测制度、禁止学生携带可以伤害别人的工具等,对于重点学校重点区域要重点防范。另外,发现苗头也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对于学校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要将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落到实处。可以将防范校园暴力作为学校或者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这样会督促各部门落实自己的职责。在文件发布以后还要定期进行检查,核实相关机制是不是建立了、是不是有专门人员负责落实、落实情况怎么样?效果怎么样?这些都要定期检查才会起到作用,各个部门才能够重视起来。

  惩戒追责需司法机关配合

  记者:目前,在校园暴力发生后,事后的惩戒与追责似乎并不严重。校园暴力案件一直以来很难进入司法程序,实践中更多是家长之间“私下协商解决”或者学校进行内部处理。甚至有很多涉事学校还会表示要原谅欺凌者。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明确提出了惩戒的措施和手段。

  “意见”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不可否认,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有不良行为甚至严重不良行为,关键是如何矫治这些不良行为,帮助这些孩子回归健康成长轨道。

  佟丽华:没有司法机关的配合,校园暴力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首先,必须充分发挥所在地公安机关的作用。不应忽视的现实是,在校园暴力案件中,不仅有校内学生,也有校外闲散青少年。涉及校园暴力的社会青年很多都已经辍学,他们没有工作,在社会上惹是生非,教唆、胁迫一些校内学生欺凌其他学生。对于这些校外闲散青少年的搅扰,单靠学校的力量难以杜绝。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依法处理校外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介入在校学生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经常欺凌其他学生的校内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

  其次,检察院和法院也要有效参与校园暴力问题的解决。

  涉未成年人法律有待修改

  记者:当前有些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件,未成年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律,但是由于年龄问题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社会上有一些声音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些人认为当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些“过度”。

  佟丽华:我认为,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种草率的做法。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打击,对于降低未成年人的此类行为、预防其未来违法或犯罪,其成效可能不会太大。

  在充分发展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专门教育基础上,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父母或者学校的申请来决定是否送孩子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对于那些触犯了刑律但暂且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

  记者:依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我国的专门教育实行的是学生、家长和学校“三同意”制度,有一方不同意,孩子就送不进去,但孩子自己往往都不愿意去接受专门教育,这种局面导致传统的专门教育难以为继。没有司法机关的配合,单靠教育部门似乎很难推动专门教育的发展。

  佟丽华: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孩子,最好的方法或者途径就是启动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

  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太“软”,仅仅提出了一些目标性内容,太原则太抽象,这种框架性的法律已经到了必须要修改的时候了。

  通过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来规定一套以教育手段为中心的,能够有效矫治孩子不良行为的制度,这也是目前我们所欠缺的制度。矫正制度可以让孩子健康回归社会,为了实现这一主要目标,就要通过教育手段,这种教育的内容与普通孩子在普通学校受到的教育是不一样的,其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种专门教育,是一种因材施教。比如,特殊职业技能的培养。但这种教育的前提是得把孩子送进专门教育的学校去,这就需要通过修法来完成。

  当一个孩子有了严重的不良行为或者涉嫌犯罪行为,但是又不能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能让他接受强制化的教育,谁来做这个决定?显然需要司法机关介入。也就是说将来对于这些有严重欺凌情况的孩子,有的可能是在学校接受教育,有的可能是通过专门教育矫治。

  记者:在治理校园暴力问题上,目前有声音认为,青少年安全领域在立法方面有缺口,有关立法应早日成文,为校园安全作进一步保障。更有人呼吁,鉴于我国校园安全法的出台已经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与现实意义,应加快研议进程,尽早推出校园安全法。

  宋英辉:出台校园安全法的必要性是有的,但是立法过程会比较漫长,而且立法时也要有一定的经验积累,立法是一个比较重大和慎重的事情。比如,什么样的规定有效、什么样的规定效果不好,我们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可以根据“意见”出台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未来将一些好的措施上升为法律或者法规,这样可能更合理一些。

  记者:除了加快校园安全法的立法进程,有很多业内人士一直都在呼吁家庭教育立法出台。

  宋英辉:家庭教育法是要单独成立还是放在其他法律里面,这个可以再考虑。关于父母的责任,我们是要明确家庭监护权。调查发现,很多未成年人出现犯罪行为与家庭监护不够或者家庭教育不当有很大关系。如果家庭监护教育及管教方式有改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我认为,这个问题放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进行明确,会比较快实现。当然,也要通过细则去完善。将来有关法律成熟的时候,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家庭教育法。

  校园暴力受害者被改变的人生

  “时间真的能够抚平伤痛吗?”2014年,一项有关英国儿童发展的研究给出了否定答案。这项研究经过长达50年的追踪发现,童年时遭受欺负,可对人的精神健康造成长达约40年的持续影响。那些经常被欺负的孩子在45岁时会有更大的抑郁、焦虑和自杀风险。

  “好在我最终熬过去了”

  孟洋(化名)的大学毕业论文是关于校园暴力的,这样的选择不仅是因为教育学专业,更多的是因为自己曾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在初中遭遇校园暴力之前,孟洋在小学时就曾感受到同学们的冷暴力。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自小便需要吃药的孟洋在小学时体重便超过了100斤,“胖猪”“秤砣”成为她的代名词,恶作剧、各种捉弄伴随了她的整个小学阶段,她也因此变得少言寡语。

  沉默孤冷的性格让她在初中变得更为自闭。同学言语上的嘲笑只是开始,噩梦随即而来。

  最开始,只是本校女生围殴孟洋。在孟洋的叙述中,用的是“简单地扇耳光”,而事实上,这样的耳光一扇就是几十个,直至脸肿、嘴角流血。

  围殴并没有就此结束。之后,孟洋被校外人员堵在胡同尽头,被要求跪在地上磕头,腹部还被对方轮番猛踹。

  “我以为我永远走不出那样的屈辱和阴霾。”说起“走出来”的方式,孟洋突然开怀大笑起来,“因为我‘打回去’了”。

  为了报复,孟洋用一个学期的饭钱和零花钱“雇”了校外人员,将“屈辱”成倍地还给了所有施暴者。

  整个青春期,孟洋都在郁郁寡欢中度过,“尤其是报复后,我突然变得迷茫,没有了生活的目标,直到上大学,我仍然做着被打的噩梦。”对于曾经的自己,孟洋毫不讳言,“以暴制暴是不对的,好在我最终熬过去了”。

  今年3月,中国传媒大学三名学生联合撰写了一份题为《走不出的青春梦魇:校园欺凌受害者调查报告》,以详细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告诉人们受害者遭受了怎样的身心伤害,一些受害者在经历校园暴力后多次试图自杀,部分受害者被确诊患有心理疾病,需要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

  “幸好我遇到心理老师”

  现在的孟洋开始反思,开始关注有类似经历的人,特别是女孩。“不是所有受欺凌的孩子最终都能幸运成长。因为自己的经历,我格外留意处境不利的女孩,陪着心疼流泪之余,我发现这一块似乎仍然是不少学校和家庭关注的空白,极少数的老师和父母即便注意到了女孩的困扰,要么不知所措,要么不以为然。得不到强有力的社会支持和保护,一些女孩要么被迫用自己的方式还击,要么一蹶不振就此沉沦,着实令人遗憾”。

  而小海就差点因受欺凌而“放弃”自己,“幸好,我遇到了社区的心理老师。”如今已步入高中的小海,说起曾经的遭遇仍然“心有余悸”。

  13岁的小海是个体形微胖的男孩,刚刚从外地回北京上学的他,因为口音,一入学便受到同学嘲笑。

  回忆起刚接触小海时的情形,他的心理老师韩平仍然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低头不说话,保持沉默。我问十句,他能回答一句就不错了,回答的也是‘嗯’‘是的’这样简单的词语”。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常常独自一人——这是韩平最初对小海的测评结果。

  “在和小海的同学交流后,我了解到这个孩子在班里不爱与人交流,朋友圈子很小,只与几个爱打乒乓球的同学交流多。他多次被其他同学欺负,但几乎没有听他向别人说起。”韩平说,小海的父亲常年在境外工作,母亲则在家照顾他和上小学的妹妹,“在与其他老师、同学的交谈中,我了解到小海的具体情况,他曾经被邻班同学小波欺负,之后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也渐渐下滑”。

  韩平告诉记者,小海被同学欺负后,心理受到创伤,随后就表现出意志消沉、自卑等状态以及难与他人相处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他的生活和学习带来很大困扰。

  小海对于那段日子的表述则更加令人痛心——哭泣的日子,甚至有了自残的倾向,“幸亏有韩老师的介入,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如何面对,可能就真的站不起来了”。

  无济于事的“挽救”

  “接受心理治疗后,同学要欺负我的时候,我告诉他要是再欺负我,我就告诉老师。后来他瞪了我一眼就走了。从这以后,他就没有打过我了。”小海回忆说,“可是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同学开始嘲笑我胖,说我‘死胖子’‘肥猪’,他们还嘲笑我说话带口音,是乡巴佬。”

  在小海的心里,这样的语言攻击并不比拳头好多少。

  再次面对韩平时,小海似乎一夜之间又回到了过去,沉默不语甚至哽咽。

  “针对小海的情况,我们找来和他有相似经历的在读大学生,让他们用亲身经历告诉他,这样的困扰很多人都在经历,并且都顺利走出来了。”韩平向记者介绍说,通过多次心理会谈,小海的消极情绪逐渐得到了缓解。

  韩平告诉记者,在遭遇校园暴力后,很多孩子都会一直做噩梦,“小海的情况算是比较轻微的,一些严重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尽管看了心理医生,学校也表示将给予更多关爱,但一些孩子还是会表示‘再也不想去学校了’”。

  沉默旁观者助长校园暴力气焰

  在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是旁观者。旁观者这个人群庞大而不受注意,却是校园暴力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作为曾经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孟洋告诉记者,当时班里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她被欺负,但他们要么默不作声,要么叫好助威。“这只会助长施暴者的行为,给受害者更大的屈辱。难道旁观者就没有想过,自己也可能转变成受害者?如果旁观者能够给予遭遇校园暴力的同学以支持,校园暴力行为再次发生的概率就会减少”。

  记者也注意到,当不少校园暴力行为发生时,围观者没有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反倒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互联网上传播散发。施暴者还会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对受害人进行言语攻击,或上传受害人隐私、被侮辱的照片、视频等。

  面对校园暴力行为,为何出手相助者少?为了了解其中缘由,记者在北京采访了50名初高中学生,得到一些答案:

  “班级里一个学生讨厌另一个同学,如果他人缘好的话,渐渐地,别的学生就会和他一样开始讨厌那个同学,这种情绪是会传染的。所以大家就会一起来欺负那个同学。而旁观者被那种‘大家都讨厌他’的情绪包围,自然就会围观。”

  “爸爸妈妈让我不要管闲事,免得自己陷入麻烦。”

  “被欺负的都是性格孤僻,与周围同学格格不入的人。那些不怎么说话、孤僻的学生好欺负一些。作为旁观者,也是这样想的,我跟他又不熟,我为什么要惹祸上身。”

  “既然老师都不管,我为什么要管?惹祸上身了说不定还要被老师骂一顿。”

  ……

  “还有很多父母在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上属于放养。这些家长把孩子往学校一丢,不管孩子的思想有没有变质,有没有在学校学坏。”作为心理老师的韩平向记者分析说,家长不教孩子将心比心去爱护同学,结果就会造成他们在道德上有所欠缺。

  在业内人士看来,旁观者已经构成了当前校园暴力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我们会关注旁观者在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中如何反应,但是我们很少去关注潜在的旁观者。这些或麻痹沉默或煽风点火的旁观者会使校园暴力的影响更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工作系主任助理宋雁慧说,他们发现,虽然学校制订了预防校园暴力的方案,但是几乎很少提及旁观者的作用,更别说指导旁观者如何在不同的校园暴力情景下有所作为。因此,学校和社会需要一起努力,共同形成旁观者积极行为的社会规则、态度以及社会期待等,以促进同辈群体干预的有效实施,从而减少校园暴力,保护学校与师生的安全。(赵丽 王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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