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检察院系统新媒体影响力双微榜前五名分别是@福建检察、@河北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3年前,山东14岁少年扈强因琐事砍同学10余刀致其身亡。次年,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7年。而@东营检察 认为他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做护身符,遂提出抗诉。日前,法院已改判扈强无期徒刑。9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微信文章《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十四岁,杀人不必偿命》,厘清了“14岁警校生捅死同学被判刑17年 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案件的原委。该篇文章不仅收得了过万的阅读量,更得到如@齐鲁未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 等多个检察系统官微的大力转载。@人民日报、@人民网、@澎湃新闻 等媒体也先后发布了与“扈强案”有关的内容。“扈强案”的改判不仅重新引起了网络舆论、新闻媒体甚至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事责任年龄修订的思考,该案也或为日后未检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