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部署从10月18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据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项工作内容及措施。一是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严格重要节点执勤战备措施。三是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四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媒体宣传报道;抓好重要节点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苏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