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田云鹏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在“南昌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平安建设的先进经验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形势,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六个更加注重”、预测预警预防“五个积极防范”、破难题补短板“四个坚持”的路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这次会议在建设平安中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刚结束,我们立即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批示:此次会议很重要。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落实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党委、政府各个部门,应统一协调、综合施策,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要树立法治思维,又要群防群治,并运用互联网技术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宁夏建设。近期,我们又分别召开了自治区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地市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会议,就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作出专题部署,并印发“南昌会议”推出各地的42项经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切实做到外地经验本土化。
今年以来,宁夏政法综治各级部门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着力推动政法综治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注重顶层设计。针对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016年平安建设拖欠工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非法集资、“两抢一盗”、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7项重点工作和13项进一步深化的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依法查处意图制造极端事件危害社会稳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出台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公布了《2015年度10个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结果》,进一步增强了政法综治重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督查追责。制定完善了《2016年市、县(市、区)平安建设考核及平安县(市、区)达标命名办法》和《2016年自治区机关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坚持每月对平安建设4项重点约束性指标和9项主要考核指标控制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分析研判会诊,实行突出治安和矛盾问题挂牌整治,加大各地各部门综治重点任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力度,先后对5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狠抓矛盾化解。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建立了“三清单一台帐”和周调度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协调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分析研判,每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研究开发了全区网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统计、报表上报、督查督办、信息反馈、追溯跟踪网上同步开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结合中央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组织力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区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力促全区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建成实体化综治中心。五是突出创新驱动。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依托宁夏政法云,在联通政法各部门信息数据、启动协同办案平台的基础上,结合赴贵州考察经验,提出并着力实施《宁夏政法云和政法大数据2017—2018年规划建设方案》,明确了32个重点建设项目,加快依靠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步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一是着力防控各类社会风险。坚定不移地开展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深化“去极端化”工作,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坚持打击、预防、治理并举,深入开展命案防控、“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打击等专项行动,加大各类刑事犯罪惩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管控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扶管控,确保精神病人不漏管、不失控。开展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逢嫌必检”,确保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康复体系。集中力量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攻坚行动,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实时关联,提高动态管控水平。坚持落实寄递行业实名收寄、先验视后封箱、X光机安检达到“三个100%”制度,严格落实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大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应用的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工作部署网上开展、排查登记网上操作、化解责任网上明确、化解过程网上监督、化解结果网上报告、督查督办网上反馈、分析研判网上会诊、责任追究网上留痕,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程序可查询、可追溯、可跟踪、可评价。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要求,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健全非正常上访“三到位一处理”和信访积案化解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信访量。三是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宁夏“政法云”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抓好银川、吴忠两个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剩余重点城市申报立项,加快自治区级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早日实现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深度应用。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把公共安全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加快建设公共安全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创新多方参与、风险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各级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下大力气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加大场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覆盖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实体化综治中心。坚持群防群治,在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中开展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五是着力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继续将综治工作考核结果列为全区效能考核和自治区督查重点,明确命案发生数、每万人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次、较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发生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等四项重点约束性指标,对年度内超出约束性指标任何一项的县(市、区),不能命名为年度平安县(市、区);对平安建设考评成绩末位和突破约束性指标的实行重点管理;对平安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突破约束性指标的地区,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有关规定,直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持续推进政法部门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根据窗口单位明察暗访、群众反映和社会评议等情况,筛查整改最差窗口单位,确保政法机关窗口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