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点领域难题
各地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制度,努力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平安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江西、天津等省市针对“医闹”等突出问题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市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探索用法治手段处理医疗纠纷。江西在实施《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条例》后,医疗纠纷发生数量下降33.2%,“医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江西等地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问题通过出台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资金支持,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河北在推行以奖代补政策防控事前风险的基础上,推行监护人责任险政策对冲事后风险,做到既防“一万”,又防“万一”,破解患者肇事肇祸后“个人赔不起、政府赔不得、不赔不公平”难题。目前,全省已有130个县(市、区)实施了监护人责任险,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6%,政府到位资金1300多万元,提供了26亿元的风险保障。
辽宁、广西、重庆、青海等地认真落实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三个100%”制度,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将企业配置X光机作为新申请快递业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