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把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纳入综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创建平安景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和成员分工。每年在旅游旺季到来之前与全市旅游景点、旅行社等旅游从业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及“三包”责任书。景区与景区内各单位、各部门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硬件建设方面,以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为出发点,建立景区内部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应急组和旅游投诉站等,配备必要的技防及安全基础设备设施,在景区的各种岔路口及危险地段,建立固定明确的导示标识和警示标识。对现有的游览步行栈道进行全面维修加固,对停车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划出游客活动等待区并用围栏与停车场隔离。加强对景区客流车流、交通管理、治安防范、环境监测、防火防汛及重要场所的实时监控,确保实时实地、快速处置突发紧急事件。
在软件建设方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进入景区的导游员必须有旅行社派出单、佩带导游证,严禁无证上岗,落实导游员安全义务,定期对全市350名导游员及445名景区从业人员进行急救、礼仪、景区安全、森林防火等知识培训。因景区道路狭窄,为避免自驾游及外地司机不熟悉地形而引发交通事故,景区统一配备专门的旅游观光车117台,并聘用具有相应驾照的司机持证上岗。
阿尔山市定期召开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动员会,开展涉旅行业尤其是景区内餐饮、住宿等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各项检查,坚决取缔违法旅游行业经营点。今年5月,兴安盟旅游安全市场秩序联合检查组对阿尔山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涉旅行业逐一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旅游企业下发整改通知11份。
为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全市相关综治成员单位定期对景区周边各漂流企业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漂流工具是否经过年度安全检查、安全提示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河道使用许可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下发停止非法经营行为的通知。根据天气和水位情况,要求各旅行社在汛期取消安排漂流活动。针对自行来阿尔山旅游的游客,在电视台发布汛期禁止参与漂流活动的安全提示,避免发生意外。(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