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单笔被骗最高金额达到1.17亿元
◆ 今年1~7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3万起,同比上升223.4%, 打击难度增大
◆ 电信诈骗愈演愈烈,与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却管理滞后、漏洞百出有关
◆ 灰色产业群与诈骗活动相伴而生,甚至还形成松散的犯罪网络
◆ 应立法明确打击电信诈骗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相关部门义务和责任,特别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电信诈骗呈现出全国被骗、全民被骗态势。”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十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
今年1至7月,公安机关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单笔被骗最高金额达1.17亿元。
该负责人说,东部沿海省份以及经济发达城市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重灾区,而且不断向中西部地区蔓延。
电信诈骗恶果重重
电信诈骗犯罪自2000年前后从我国台湾地区传入大陆以来,愈演愈烈。今年8月以来,山东、广东等地发生多起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后猝死或自杀案件,电信诈骗再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多地公安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各地发案情况看,被骗人员中学生、农民工、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为数不少,一些群众“养老钱”、“救命钱”被骗,还有的企业大额资金被骗,破产倒闭。
电信诈骗频发,削弱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陈鸿、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王博、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民警朱嘉伟等告诉本刊记者,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等,模拟公检法等党政机关,税务、邮政、银行等企事业单位电话,实施“精准”诈骗,受害者出于对国家机关单位的信任,将账户资金直接汇往诈骗分子指定账户。
更令人担忧的是,记者近日在福建安溪、湖南双峰、广东电白等电信诈骗“重灾区”采访发现,受暴利驱动,大批文化程度低的无业年轻人走上犯罪道路。
双峰县政法委副书记罗恒旦说:“电信诈骗猖獗扭曲了一些地方、一些人员的价值观,有的人看到搞诈骗的农民开上了宝马,住进了豪宅,就去学习、模仿。”
诈骗手段不断升级
多名在电信诈骗一线战斗了十年以上的公安民警告诉本刊记者,电信诈骗的滋生蔓延,症结在于诈骗团伙利用网络改号电话、黑客程序、木马病毒、伪基站,QQ、微信盗号,网上转账、境外取款,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等技术手段和安全漏洞,不断翻新诈骗手法,逃避打击。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随着技术手段升级,该类犯罪出现一些新的特点:
其一,犯罪窝点批量向欧洲、非洲等地转移。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与东南亚警方开展执法合作频繁。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开始由东南亚向外转移。
其二,短信诈骗依托“伪基站”迅猛反弹。据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不断更新作案手段,反侦查措施升级,“伪基站”犯罪呈现新的特点: “伪基站”设备趋向小型化,出现了“关机自动格式化、发送数据清零、自动改写发送日”等新型设备;固定式“伪基站”设备越来越少,流动式“伪基站”设备增多,车载式、背包式等流动式“伪基站”设备增多,隐蔽性更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信息和木马病毒链接已成为短信诈骗犯罪的主要作案方式。
灰色产业群相伴而生
多地公安民警告诉本刊记者,一系列灰色产业群与诈骗活动相伴而生,包括专业取款的,专门搜集、贩卖公民信息的,开办贩卖非实名银行卡、手机卡的,提供木马、钓鱼网站的,出租网络改号电话和通讯线路的,等等。这些灰色产业群的出现,导致电信诈骗不断升级换代,迷惑性越来越强,打击越来越难。
以手机卡和银行卡为例,几乎所有的电信诈骗犯罪中,犯罪人员使用的都是用他人身份开设的银行卡、手机卡,公安机关很难通过通话记录、资金转账等查获犯罪嫌疑人真实信息。
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陈宗庆告诉记者,一些专业开卡、贩卡人员,搜集、购买他人丢失的身份证,持这些身份证到银行开卡贩卖;还有的花钱雇农民工、学生、吸毒人员等群体持本人身份证到各银行批量开卡,以每张50至100元的价格收购,再高价卖给诈骗团伙。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诈骗团伙正成为这些灰色产业群的主要客户。灰色产业群人员在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合作中获利,甚至还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形成松散的犯罪网络,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还侵蚀信息安全、金融安全,社会危害巨大。”
打击难度不断增大
自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以来,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战果。公安部数据显示,今年1~7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3万起,同比上升223.4%;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2万名,同比上升236.7%。
但受访警方人士表示,面对当前情况,“公关机关几乎是疲于奔命”。
发案数量大,破案率低。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梁瑞国表示,今年1~8月,广东省电信网络诈骗刑事立案3.7万起,单案损失百万以上的案件有37起,其中破案4850起,破案率为12.96%。
“在省会城市中,长沙市是电信诈骗‘重灾区’。去年,被骗超过5000元的有8000多起。被骗低于5000元的还有8000多起。”湖南省(长沙)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资深刑侦专家王偲宇说。
骗术花样多,追回赃款难。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副队长郭建华、福建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陈爱国等表示,随着全国打击电信诈骗力度加大,公关机关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快速止付、冻结账户、追回赃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这些措施,贩卖银行卡团伙为逃避监管、拖延时间,又盯上了地方性商业银行,为公安机关及时止付、冻结、查询被骗款项制造障碍。另外,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门槛较低、支付快捷,不落实账户实名制,甚至用虚假材料也可以开设账户、申领商户POS机,资金流入第三方平台后便“来无影去无踪”了,公关机关追赃难度极大。
固定证据难,适用法律障碍多。梁瑞国、郭建华等表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罚不能当其罪,骗子有恃无恐,也是长期困扰基层办案机关的一大难题。
比如,个人出卖本人银联借记卡,买卖第三方支付账户,违规销售手机卡、上网卡等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打击时却缺少法律依据;基层检、法仍然依据传统诈骗案件的证据标准,需确切查证每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次数及涉案金额,证据一一对应方可定罪量刑。另外,还存在主观“明知”难认定,主犯不到案、从犯难处理,电子证据固定形式和认定要求不一等诸多问题。
相关行业管理仍有漏洞
多地警方人士表示,电信诈骗愈演愈烈,与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却管理滞后、漏洞百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林伟雄、长期关注电信诈骗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等人认为,电信行业至少有三大管理漏洞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一是仍有大量境外网络改号电话进入千家万户;二是手机、宽带、上网卡等各类电信业务记名而非实名的问题十分严重,骗子使用的通讯工具全部非实名登记;三是虚拟运营商行业管理混乱,不实名登记、违规开卡、随意修改显号归属等问题极为突出,虚拟运营商的170、171号段已沦为诈骗“重灾区”。
本刊记者从公安部刑侦局获悉,今年以来,有650亿条境外改号电话通过三大国际端口局进入国内,10起被骗千万元以上的案件中有8起系通过国际端口局打入国内。另有150亿条境外诈骗电话系通过中继线业务(俗称“大号”)进入国内。
林伟雄、郭建华等人说,近年来金融业发展迅猛,创新频频,但也带来了管理上的漏洞。比如,仍有大量非实名银行卡被骗子用来层层转账,快速提取赃款;网银转账金额、登录IP无限制,被境外诈骗集团大肆利用,骗子身处境外随时登录银行网银,呈金字塔形层层分解转账,并在境外取现。银行卡安全防护存在隐患,极易被不法分子复制盗刷。
公安部刑侦局调查发现,贵州都匀1.17亿元案和今年以来多起上千万元的案件,上亿元资金在短短几分钟内分解到上千张银行卡中并被快速提现。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争夺市场、攫取利益,随意推出业务,不落实实名制,大量第三方支付公司被骗子用来转账洗钱,95%的境内电信诈骗案件资金流转渠道涉及第三方支付。
破解社会治理滞后之困
多位受访的警方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电信诈骗案件高发频发,凸显当前社会综合治理领域面临的很多普遍问题。
福建龙岩市新罗区、湖南娄底市双峰县、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是全国有名的电信诈骗犯罪输出地,被公安部列入重点整治地区。本刊记者在这些地方采访了解到,三地作案数量均呈下降趋势,窝点也开始向外地转移。
受访干部告诉记者,这得益于三地将电信诈骗的防范、打击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追责机制。
中国大陆地区最早出现电信诈骗的福建安溪,自2004年开始,党委政府连续13年将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列为综治重点工作,将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作为考核党政干部绩效的重点指标,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提出对于涉嫌电信诈骗人员不得取保候审,不得适用缓刑,在法定刑期内“顶格处理”。目前,电信诈骗窝点在安溪本地已难以立足,涉嫌电信诈骗人员纷纷出逃到外地设立诈骗窝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董邦俊、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等学者建议,可以借鉴安溪、双峰、电白等地的做法,各地将电信诈骗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点,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切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综治部门应该在综治考评、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面出台硬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一一落实责任。
受访专家还建议,应立法明确打击电信诈骗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相关部门义务和责任,特别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就电信行业、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来说,应限时督促相关主体将管理漏洞整改到位,对它们今后的各种新业务和新产品,应依法进行安全性评估。若存在安全漏洞,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逃避打击,或者提供洗钱和转移赃款“快捷通道”,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郑良 邹伟 刘良恒 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