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不少游客选择出境旅游,感受境外风光文化。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2015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到1.2亿人次,旅游花费104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6.7%。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数据显示,自2012年起,中国连续多年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对全球旅游收入的贡献年均超过13%。
然而,出境游对于国内游客而言更多的还属于新事物,对护照、签证、境外消费、检验检疫、游玩安全、境外民俗等方面都不甚了解,在选择跟团游时容易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安全问题当属出境行程中最需关注的事项,根据我国合同法、旅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期案苑中,老赵在马来西亚与皇家马合影时被咬伤,事后旅行社拒绝赔偿,法院审理后指出,此前皇家马咬伤游客的事件曾有发生,对此旅行社应当加强保障游客安全的注意义务,现老赵被皇家马咬伤,说明旅行社并非做出周全安排,应当在其保障游客安全义务的责任范围内,对老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老赵自身未履行注意安全的义务,应担主责。由此可以看出,涉及安全的问题,法院更多会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综合案情予以判断。
在相关费用、日程安排层面,则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相关事宜作出细致约定,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如何担责问题作出约定,只有前期细化合同,在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才能够做到明辨是非,减少纠纷。
虽然“出境游”近年来不断升温,但相应的行业标准尚不统一,一些旅游经营者专业资质良莠不齐,夸大宣传、名不副实的经营乱象客观存在,游客还需擦亮眼睛,才能使出境游不仅仅是“看起来很美”。(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