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分析全市两级法院实施行政案件跨域管辖一年以来的审判情况。
自2015年9月21日至今年9月20日,厦门市中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共188件,同比增长193%,也就是收案数多了近两倍。究其原因,正是得益于实施一周年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机制。这些案件中,有不少是“民告官”案件,不过,这是否意味着“民告官”真的变容易了?
去年9月21日起,福建省正式实施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机制,落实到厦门市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跨市”,原本由厦门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现由漳州市中级法院管辖,而原本由泉州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则由厦门市中院管辖。二是“跨区”,厦门市确定思明区和集美区两个基层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其中,原属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基层法院管辖的部分一审行政案件,由集美区法院统管;原属集美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则由思明区法院管辖。
这样的“乾坤大挪移”,主要目的,在于把司法管辖和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减少百姓“民告官”时的压力,督促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厦门市中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跨域管辖着实起到了作用。截至今年9月20日,市中院新收188件一审行政案件,审结130件,收案数同比增长193%。思明区和集美区两个基层法院的一审收案数464件,同比增长七成。法院分析,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反映出过往行政案件“立案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谭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