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商事审判呈现“三个增多”
近三分之一案件与民生密切相关
记者8月30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过去5年,与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重组紧密相关的征地拆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就业、环境保护、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组等案件的增幅一直排位靠前,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年增36.72%,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年增28.15%,民商事审判呈现出涉众涉稳案件增多、“一企多案”和“一案多企”等关联性诉讼增多、刑民交叉案件及行民交叉案件增多等特点。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四川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233.46万件,审结226.87万件,受理和审结数分别占全省法院收结案总数的64.16%和64%。民商事案件收结数量年增长率分别达14.2%和12.83 %。离婚案件占全部收案数的18.4%,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占12.88%,劳动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6.63%,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均与民生密切相关。
四川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5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审结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国二重破产重整案、自贡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五粮液虚假陈述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川高院院长王海萍指出,省委、省政府将稳增长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民商事审判工作要贯彻发展理念,发挥好职能作用。要注意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要因企施策,稳妥审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今年1月至5月,全省法院新收破产案件同比增长26.56%,审结数同比增长48.15%。
要稳妥审理去库存去产能案件,注意防范金融风险。今年1月至5月,全省法院新收涉房地产案件9741件,延续多年持续大幅度上升态势,同比上升40.73%。
要审理好涉众涉稳案件。近期,涉非法集资引发的群访集访越级访多发频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充分进行利益衡量和风险评估,做好稳控预案,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杨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