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新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基层普法,对象则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人士、基层群众和流动人口。在7月29日结束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今年5月,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了“七五”普法规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支持‘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对确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加快法治新疆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障自治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立海向常委会作《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时说。
《决议》阐述:将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把基层普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秩序、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加强宗教人士、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宗教人士的爱国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能力。
同时,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现代文化、法治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进社区、进牧场活动,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继续深化法治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延伸触角,扩大覆盖面。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树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服务。
《决议》的通过对推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