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打通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16-08-01 10:40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支持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下发后, 河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意见》部署,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方面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帮扶。

  按照《意见》要求, 河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有效解决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对贫困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在分配中央和省级办案专款时,对贫困村所在的县予以适当倾斜。加强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发挥便民利民作用,完善提升贫困地区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依托村“两委”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印制发放《联络员应知应会》手册,打通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河南省将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对贫困村群众开展一对一入户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因遭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因涉及农资产品、土地承包、宅基地、拆迁安置、相邻权等纠纷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让贫困群众享受到及时的法律救助;符合条件的,减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费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爱农民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涉及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提升其法律素质,提升其反哺家乡的能力,提升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力量。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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