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日前,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意见》涉及4个方面、17条举措,在国家层面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突出学习宪法、学好党章两项内容。《意见》规定,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容列入到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不少于两次;县级以上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法治教育为专题的辅导讲座。同时,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在决策前要先行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要以每人每年学习法律不少于40学时为目标,通过旁听庭审、收看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化学法活动,并把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纳入我省干部培训规划。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培训机构要坚持把宪法法律列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增加设置法治类专题和课程,并着重明确,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班次的法治类课时不低于学时总课时量的1/5,不足一个月的班次课时不低于24学时,非法治专题班应不少于一门法治课。各级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专业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教育学时的比重不少于全部课程的1/5。
为推进依法决策,《意见》还指出,力争在一两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和执法涉法事务较多的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托本级政府或部门法制机构设立法律顾问,各级机关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以全面提高决策质量。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出台文件意义重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