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项项新的改革试点,一个个艰巨的“破冰之举”,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6年伊始,上海法院在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又重点推出了三项新的改革任务,其中“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助力破解执行难”的试点工作备受关注。
破冰探路:“执行裁判庭”亮相
长期以来,法院执行权的配置不尽合理,虽然内部设置了专门的执行部门,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均集中于执行部门,相互制约监督不够。“审执分离”成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批复同意上海全市三级法院设立执行裁判庭。今年7月1日,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外宣布成立执行裁判庭,这两家法院的执行裁判庭完全独立于执行局,此举确保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开行使、互相监督。同日,随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4家试点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启动,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权也将同步划归4家试点基层法院的执行裁判庭。
敢为人先: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专门机构”
为了建立完善的执行警务保障机制,上海高院率先在现有司法警察部门中设立执行司法警察专门机构,组建执行司法警察专门队伍。目前,全市法院都已完成执行司法警察机构和队伍的组建工作。
根据《上海法院执行司法警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司法警察队伍派驻执行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警政、警训、警衔管理由法警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教育、考勤、考核等由执行局负责,没有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法警部门统一指挥,有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执行局统一指挥。
“现在的工作量比以前大多了,以前一个月出警七八次,现在仅6月份就出警15次,7月份至今已经出警10次。”一名法警坦言,他现在不仅要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拘留、维护执行现场秩序,有时还要在执行法官的指挥下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以及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等。
升级加强:全面打造“智慧法院”
在积极建设“智慧法院”方面,上海法院也作出一系列探索。首先是完善了执行案件信息全流程发布机制,将执行流程细化为31个节点,通过“12368”短信向当事人及时推送执行进展情况。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将收到一条立案告知短信,而随着案件的不断进展,当事人还将陆续收到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法院对被执行人发起的财产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被查封或冻结、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高令等短信内容,直至案件执结。同时,上海高院开通了执行案款管理系统“e号通”,为每个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自动分配专属的银行账号,当被执行人把案款汇入此账号时,申请执行人即能通过“12368”短信收到案款到账的信息。
此外,上海法院还注重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努力推动形成覆盖全国地域存款及其他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建立执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充分运用全市法院执行大数据,全方位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出入境、海关通关、网上消费、电子支付等动态信息,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建立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评估模型,预测执行工作态势。